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夫妻結婚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出生登記服務證(即準生證)、出院記錄原件、住院費用清單原件。在醫院的社保部門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就可以了。
具體流程如下:
1.報銷材料:身份證、夫妻結婚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出生登記服務證(即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出院記錄原件、住院費用清單原件。
2.報銷步驟: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的時間達到當地社保部門的時限,壹般為半年及以上。
3.報銷時間:壹般在分娩分娩並交付相關單據後辦理。壹般寶寶的《出生醫學證明》要在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出院當天辦不了。有效期也是半年,或者三個月,或者壹整年。
4.經辦:在醫院的社保部門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可以咨詢醫院的社保部門或者社保大廳。
5.報銷方式:生育保險報銷根據實際生育費用分為比例報銷和定額報銷。按報銷比例,按生育住院總費用的85%或其他比例報銷,定額報銷,即不管生育住院實際費用是多少,都按壹定金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 *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