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月15號到賬,申請的第二個月15號如果還沒有到賬,那麽就是省集中系統異常,停止發放,很多人都有這種情況,停保期間只要有壹個月交社保,就不發;
2、另外,壹定要激活社保卡,完成認證才可以,如果是在微信公眾號上申請的,點個人業務辦理,再點個人業務辦理,往下拉有個失業補助金按月認證,點進認證就是了;
3、失業補助金壹般是當月申請次月發放,審核時間壹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如果是申請人較多或者提交的資料不全、不正確不利了審核,則時效會變慢,最晚可在壹個月內審核完畢。
失業金領取後對社保會怎麽樣?
1、領取失業補助金,意味著社保斷交,因此可能會對養老險、醫保的繳費年限產生不利,養老險退休後可以領取的養老金標準會因為繳費年限減少而有所降低等;
2、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還是可以繳納靈活就業社保的,因此也就不算社保斷交,不會對社保繳費年限產生不利;
3、領取失業補助金也意味著失業,因此可能會被新單位查詢到並詢問失業原因,但對於大部分的企業單位來說,都不會特意留意這種信息,畢竟失業也算是無法避免的,因此求職者也不必太過憂心;
4、失業金包括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其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要求為同時滿足按照法定參加失業險滿壹年、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條件;
5、領取失業補助金的要求為滿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按照法定參加失業險但繳費未滿壹年、參保滿壹年但因為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三個條件之壹。
綜上所述, 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2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增加2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壹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