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為礦區重金屬土壤修復研究:實驗中采集土壤的方法有哪些?
1.重金屬汙染土壤的修復壹直是國際上研究的難點和熱點。目前常用的土壤重金屬修復技術主要有挖掘法、穩定化/固化法、化學淋濾法、氣體吹脫法、熱處理法、生物修復法等。其中,固化/穩定化技術是壹種成熟的廢物處置技術,已應用於土壤重金屬修復的工程領域。與其他修復技術相比,固化/穩定化技術具有處理時間短、適用範圍廣的優點。因此,美國環境保護署將固化/穩定化技術稱為處理危險和有毒廢物的最佳技術。在1982-2005年期間,美國超級基金* * *修復或計劃修復977個場地,其中217個場地采用固化/穩定化技術修復。美、英等國已率先開展了汙染土壤固化/穩定化研究,並制定了相應的技術指南。然而,我國汙染土壤固化/穩定化技術研究相對滯後,大型處置工程相對匱乏。2.概念和原理土壤重金屬固化/穩定化修復技術是指通過物理或化學方法固定土壤中有毒重金屬,或將重金屬轉化為化學上不活躍的形態,阻止其在環境中遷移擴散,從而降低重金屬毒性的修復技術。根據EPA的定義,固化和穩定化具有不同的含義。固定化技術是將汙染物封裝在惰性基質中,或者在汙染物外部添加低滲透材料,通過減少汙染物暴露的淋溶面積來限制汙染物的遷移;穩定化是指將汙染物從汙染物的有效性轉化為不易溶解、遷移能力較小或具有毒性的形態,以降低對生態系統的危害風險。固化後的產品運輸方便,無需任何輔助容器;但是穩定化不壹定改變汙染土壤的物理性質。該固化技術工藝操作簡單,固化劑價格低廉易得,但常規固化技術也存在以下缺點,如固化反應後土壤體積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固化體長期穩定性差。穩定技術可以克服這個問題。如近年來發展起來的化學藥劑穩定化技術,可以實現廢物的無害化,實現廢物的少擴容或不擴容,從而提高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系統的整體效率和經濟性;通過改善螯合劑的結構和性能,可以加強螯合劑與廢物中重金屬之間的化學螯合作用,從而提高穩定化產物的長期穩定性,減少穩定化產物在最終處置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可見,穩定化技術有望成為土壤重金屬汙染修復技術領域的主力軍。3.分類常用的固化穩定膠凝材料可分為四類:1)無機膠凝物質,如水泥、石灰;2)有機粘合劑,如熱塑性材料,如瀝青;3)熱固性有機聚合物,如尿素、酚醛塑料和環氧化物;4)玻璃狀物質。由於技術和成本原因,基於無機材料如水泥和石灰的固化/穩定化技術是最廣泛使用的。基於水泥或石灰的固化/穩定化技術可以通過以下機理穩定汙染物:添加劑表面發生物理吸附;與添加劑中的離子形成沈澱或絡合物;汙染物被新形成的晶體或聚合物包覆,減少了與周圍環境的接觸界面。目前已開發的化學穩定技術主要有:1)pH控制技術;2)氧化/還原電位控制技術3)沈澱技術4)吸附技術5)離子交換技術4。影響因素水泥和石灰的水化是其固化硬化的必要條件,所以所有影響水化反應的因素都會影響汙染土壤的固化/穩定化效果。主要分為以下兩個方面:(1)汙染土壤的理化性質,包括:土壤pH值、土壤物質組成;(2)固化/穩定化工藝,包括凝膠材料和添加劑的品種和用量、含水量、混合均勻度、固化條件等。5.藥劑的選擇根據不同種類重金屬汙染的土壤,充分考慮上述兩個因素(土壤理化性質和固化穩定化過程)的影響,設置各種膠凝材料和添加劑的批量試驗,根據評價指標確定最佳組合。比如CCT重金屬穩定劑有三種化學藥劑,針對不同的重金屬汙染土壤選擇性使用不同種類的穩定修復化學藥劑。其中,CCT01是壹種普遍適用於銅、鋅、鉛、鎘、鎳、銀、汞、錳、鐵等大多數非價態重金屬汙染的穩定劑,CCT02是壹種針對三價砷等需要氧化後處理的重金屬汙染的穩定劑,CCT03是壹種針對六價鉻等需要還原後處理的重金屬汙染的穩定劑。6.效果評價判斷壹種固化/穩定化方法對汙染土壤是否有效,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評價:被處理土壤的物理性質和抗汙染物淋溶能力。物理性質:通常土壤凝固後具有壹定的固定形態,不利於其資源利用,只能作為壹些要求不高的建築材料。固化體的抗壓強度、抗沖擊性能、抗浸泡性和抗凍融性是主要的物理性質評價指標,具體指標評價方法參考相關成熟巖土性質的評價方法。穩定土通常不改變土的原有形態,非常有利於配合其他工藝進行資源化利用,如用作水泥路面下的路基材料或填埋場的中間覆土。比如用CCT穩定劑處理過的土,基本不改變其形態,形成抗壓強度在1MPa以上的固化物。抗汙染物淋溶:通常需要考察處理土壤在各種環境下釋放重金屬的能力,即重金屬的淋溶效果。固化體性質、粒徑、溶液性質、接觸時間等因素都會影響萃取效果。毒性特征瀝濾程序(TCLP)法是美國環境保護署根據毒性鑒別危險或非危險廢物的標準方法,或RCRA認可的唯壹危險廢物特征瀝濾程序。。1997年,我國頒布了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水平振蕩法和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翻轉法,並對其進行了改進。2007年,我國頒布了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的醋酸緩沖溶液法和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的硫酸硝酸法。根據需要,上述所有方法均可用於瀝濾穩定化/固定化土壤。每個國家都對滲濾液中汙染物的濃度進行了限制,可以作為危險廢物分類的標準和判斷固化/穩定化處理是否有效的準則。我國1996頒布了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修訂後,新標準於2007年頒布。目前我們還沒有出臺相關標準來進壹步評估處理後的土壤在自然環境中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壹般根據修復場地的用途,可采用《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的ⅱ/ⅲ類限值、《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ⅲ/ⅳ類限值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重金屬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7.展望雖然固化/穩定化是壹種快速、經濟的處理技術,但對固化體長期穩定性的研究還很缺乏。因此,有必要對固化/穩定化後的汙染土壤進行定期采樣和檢測,並長期跟蹤汙染物在環境中的歸宿。但目前的規定並沒有要求上述流程,這種情況還有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