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發布的《上海市國有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對投資項目進行後評價管理。重大投資項目後評價報告應報SASAC備案”。2011年底,上海市國資委發布了《關於組織開展重大投資項目後評價工作的通知》(滬國資委規劃[2011]530號,以下簡稱《後評價通知》),具體提出了後評價項目具體範圍和工作的指導原則。本文旨在分析可資借鑒的做法和經驗,為進壹步探討提供參考。
項目後評價的基本要點
投資項目後評價或後評價(以下簡稱“後評價”)是項目投資或收購完成後的壹種自我評價。2008年,國家發改委制定了《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發改投資[2008]2959號),規定“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應當與項目建成並投入使用或運營壹定時期後取得的實際效果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和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根據需要,還可以對項目建設的某個問題進行專項評價。”從國際上類似的概念來看,項目後評價通常是指在項目建成並運行壹段時間後,對項目的目的、實施過程、效益、功能和影響進行系統、客觀的分析和總結的壹項技術經濟活動。
什麽樣的項目需要立項後評估,國家發改委在文件中列出了八大類項目,主要是大型項目和具有重要影響或特殊示範意義的項目。上海市國資委也列出了“重大海外投資項目”。我們的解讀是,國企海外設廠的大型項目主要集中在央企和能源資源行業,上海國企海外投資項目主要是海外收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