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基金收益時除了看單位凈值的變化之後,還要看歷史分紅。
妳 1.6 買入時只能是在 2007/2008年之間,後面有多次分紅。
如果妳的分紅方式是現金分紅,那麽歷史上妳已經收到了總***每份 0.672/份 的現金分紅。
因此妳並沒有虧損,反而賺了 (1.00 + 0.672 - 1.6) = 0.072/份。
如果妳的分紅方式是分紅再投資的話,每次分紅之後妳的份額增加了壹點,所以這時我們不能只是比較單位凈值,還要知道自己的份額總***增長了多少。
拿 2015-01-14 舉例來說,
每份分紅 0.03元,除息日是在 2015-01-16,除息日單位凈值是?0.7473,因此除息前是 0.7473 + 0.03 = 0.7773。妳的份額增長 0.03 / (0.7473 + 0.03) = 3.8595%.
類似在 2014-01-13 分紅,增長了 0.04 / (0.6667 + 0.04) = 5.660%
依此類推,妳的份額增長之後的倍數是:
(1 + 3.8595%) * (1 + 5.660%) * ...,妳把 最早的份額 x 這個倍數 就是妳現在的份額數。
妳最早的份額是:
妳投入的金額 / ( 1 + 申購費率%) / 成交單位凈值。
申購費率都可以在基金公司查詢,壹般都不怎麽變化的。
上面公式沒考慮分紅需要交的稅,我不知道當年是什麽稅率,好像自2008年就暫停了銀行的利息稅,這個基金分紅估計也是不收稅的。
把自 2009 年開始的分紅歷史數據都拿來用計算器計算壹下就可以了。
愛因斯坦說:復利是宇宙中最強大的武器。
用分紅再投資就是在用復利(利滾利)。
公告日期 ?單位份額分紅 ?權證登記日 ?場外除息日 ?紅利發放日 ? 默認分紅方式
2015-01-14 0.03元 2015-01-16 2015-01-16 2015-01-20 分紅
2014-01-13 0.04元 2014-01-16 2014-01-16 2014-01-20 分紅
2012-01-11 0.032元 ?2012-01-13 2012-01-13 2012-01-17 分紅
2011-01-13 0.13元 2011-01-17 2011-01-17 2011-01-19 分紅
2010-01-08 0.19元 2010-01-12 2010-01-12 2010-01-14 分紅
2009-12-04 0.20元 2009-12-09 2009-12-09 2009-12-11 分紅
2009-05-19 0.05元 2009-05-22 2009-05-22 2009-05-26 分紅
資格證書拿不回來怎麽辦?
去勞動局告他,然後要求勞動局解除勞動合同,然後帶著解除的合同,執業證書,新的勞動合同到登記機關要求變更登記。後續:還沒看到合同。很難解決嗎?回答:如果妳在上海,就好解決了。如果是在其他地方,不管是江蘇還是浙江,法制不健全,確實很難解決。但是妳可以試試。他以妳勞動期間沒有簽勞動合同為由,說妳沒簽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妳。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