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低起付線50%,提高支付比例5個百分點,對農村貧困人口逐步提高並取消封頂線;
2、在年度救助限額以內的農村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七十,進壹步加大特殊困難救助力度;
3.減輕農村貧困人口目錄外個人費用負擔;全面推進貧困人口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完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管理,完善定點服務評價體系,評價結果與醫保基金支出掛鉤。全面開展醫保智能監控,不斷完善醫保信息系統,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以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醫療救助對象,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全覆蓋。其中,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給予全額補助,補助參保資金通過醫療救助渠道逐步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已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
醫療保障以現有制度為基礎,采取綜合措施提高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保障水平,對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九大明確把精準扶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之壹,作出了新的部署。為進壹步做好貧困人口、特困人員等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工作,完善醫療保障扶貧頂層設計,進壹步明確和細化扶貧政策,促進工作有效落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