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采用現收現付制,首次參保和繳費截止後的再次參保都有有效的時間規則。醫保生效才能享受報銷,第壹次參保多長時間報銷。壹般情況下,單位參保的職工,從用人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經社保局查詢繳費記錄後,即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但只有住院發生的費用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等範圍。,他們能報銷嗎;如果不在上述範圍內,只能由被保險人承擔。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如下:
1,醫保分兩個賬戶,醫保卡中個人賬戶反映的錢可以用於在定點藥店買藥、支付門診費用和支付住院費用的自付部分;
2.就醫時,向指定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人身份。結賬時,個人支付的部分,由個人用醫保卡或現金支付。
醫療保險報銷的住院費用
根據國家規定,可由醫保報銷的住院費用包括:床位費、診療費、手術費、檢查費、化驗費、放射費、輸血費、護理費等。,但也有壹些限制,如高端藥品、進口藥品、整容手術和高端醫療器械等。不能報銷。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其本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就醫購藥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持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才能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3、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綜上所述,住院對賬單及相關材料要上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和年終決算的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