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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中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壹、基本醫療保險的範圍和對象是什麽?

答: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省屬駐京單位及其職工、退休人員、無固定工作的靈活就業人員、檔案保管人和私營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職工。

2.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率是多少?參加公務員補貼或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答:參保單位按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7%、個人按上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當被保險人達到退休年齡時,原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需要補充15年。

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機關事業單位,按職工上月工資的4.5%繳納(含工傷保險)。參加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按職工上月工資的4%繳納。

三、個人醫療賬戶的資金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回答:1.35周歲以下,按本人繳費工資總額的2.6%記入;

2.36至45周歲,按本人工資總額的3.2%繳納;

3.46周歲至退休,按本人工資總額的4%繳納;

4 .退休(職)人員按本人上壹年度退休金的5%計發;

5.機關事業單位已參加公務員補貼或企事業單位已參加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按上述年齡段分別按繳費工資的0.8%、1.4%、2%、2.5%記入個人賬戶。

四、參保職工當年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如何處理?

答:參保職工個人賬戶壹年內有余額時,下壹年度繼續使用,按國家規定計算利息。

五、參保職工調離本市、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死亡等。,如何處理自己的個人賬戶?

答:參保職工調離本市時,用人單位應在壹周內持市人事、勞動部門的轉移手續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手續,轉移個人賬戶中的資金。

參保職工與用人單位因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暫時中止繳費的,予以扣留。夾克?br & gt參保職工死亡後,用人單位應在壹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停保手續,經市醫保辦確認後,個人賬戶余額轉入法定繼承人的個人賬戶。法定繼承人為非參保人的,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無人繼承時,其個人賬戶余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支付費用的項目?

答:以下項目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1.服務項目分類

(1)社保卡費、掛號費、院外咨詢費、病歷費等。

(2)特殊醫療服務費用,如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操作附加費用、優質優價、自行邀請的特殊護士等。

2.非疾病治療項目

(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形外科和矯形外科。

(2)各種減肥、增重、增高項目。

(3)各種體檢。

(4)各類預防保健診療項目。

(5)各種醫學咨詢和醫學鑒定。

3.診斷設備和醫療材料

(1)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電子束ct、立體定向發射器(γ刀、χ刀)、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的檢查治療項目。

(2)眼鏡、假牙、假眼、假肢、助聽器等康復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設備。

(4)省級物價部門規定不能單獨收費的壹次性醫用材料。

4.治療項目

(1)各種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來源或組織來源。

(二)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骼、骨髓以外的器官或者組織移植。

(3)近視矯形手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治療項目。

5.其他人

(1)各種不孕癥(妊娠)及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

(2)各類科學研究和臨床驗證的診療項目。

(3)因打架鬥毆、酗酒、自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原因致殘所發生的壹切費用。

(4)出國探親、學習、講學期間的醫療費用。

(5)治療性傳播疾病、毒品或麻醉品成癮的費用。

(六)工傷、職業病、集體食物中毒和計劃生育手術後遺癥的治療費用。

七、參保職工如何看病、買藥?

答案:1。門診服務。

參保職工持《社會保障卡》和《靖江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記錄》(以下簡稱“卡”、“證”),到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符合基本醫保支付範圍的費用,由醫院直接從其個人賬戶中劃轉,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部分自理。

2.緊急治療

參保職工因突發疾病不能到定點醫院就診時,可就近就醫,但需次日到醫保經辦機構報到,待病情穩定後及時轉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可根據具體情況按照門診和住院的有關規定辦理。參保職工或其家屬可持“卡”、“證”和急診病歷、處方、有效醫療費用收據等。,並於十日內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住院治療

參保職工因病需要住院的,憑《卡》和《證明》到定點醫療機辦理住院手續,出院時與醫院結清醫療費用。

4.從市外轉移

(1)參保職工憑本人《卡》、《證》和本市定點二級醫院或定點專科醫院的轉院證明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經批準可轉往其他醫院就醫。

(2)急、危重癥患者,確需立即轉往市外醫院搶救的,不得及時按程序向市醫保經辦機構申報登記,經院領導(或總值班)簽字後進行治療,但事後應及時到市醫保經辦機構補辦轉診手續。

(3)市外轉診原則上應轉至市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的定點醫院,轉診手續壹次有效。

5.自購藥品

參保職工可憑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和社保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處方藥,屬於醫保藥品目錄內的非處方藥,參保職工可憑社保卡自行購買。

八、本市統籌基金支付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是如何規定的?

答:我市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

1.在本市壹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最低支付標準為500元;

2 .在本市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的,起付標準為650元;

3.轉外地就醫,最低支付標準為900元。

參保職工由市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最高限額為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

對同壹年度內多次住院,且在同級醫療機構入院至出院間隔時間超過15天的,從第二次住院起,住院費用起付標準依次降低20%,最低不得低於200元。

9.起付標準後住院費用個人負擔比例是多少?

答案:1。在職參保職工個人部分負擔比例為:

0-5000元,個人繳納16%;

5001-15000元,個人繳納12%;

15001-40000元,個人繳納8%;

2.退休(職)人員個人分段負擔的比例為:

0-5000元,個人繳納10%;

5001-15000元,個人繳納8%;

15001-40000元,個人繳納5%。

3.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或補充醫療保險人員在壹個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自付起付標準至封頂線以內的個人自付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或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承擔50%。

X.如何籌集大病醫療救助基金?超過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大病醫療費用如何處理?

答: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由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共同繳納。參保單位每人每月繳納5元,參保人每人每月繳納3元。用人單位將於每年7月代扣代繳全年96元。退休人員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單位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按年繳納,個人繳納的部分於每年7月從退休人員個人醫療保險賬戶中扣除。

在壹個參保人結算年度內,醫療保險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含住院結算的特殊疾病門診費用)超過最高支付限額40000元和1500元的,由參保人所在單位申請。經市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後,大病救助基金支付90%,單位和個人承擔10%。

XI。長期在外地居住的參保職工如何看病?

答:長期居住在外地的參保職工有兩種:

1.異地安置的退休(職)人員。

2.因公長期在外地工作或學習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人員。

長期居住在外地的參保職工,應當定點就醫。由職工所在單位或個人選擇2-3家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的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院,填寫《靖江市異地就醫申請表》,報市醫保部門備案。

十二、員工在外居住的醫藥費如何報銷?

答:職工在院外居住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先行墊付,然後憑《靖江市參保職工就醫申請表》、醫院提供的病歷、醫療費用結算清單、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收據(住院病人須出示出院小結和詳細結算清單)按市醫保有關規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醫療費用。對轉到職工居住的統籌地區以外醫院的醫療費用報銷,必須辦理相關轉診審批手續後方可報銷。對於有大量職工居住在外的參保單位,可采取集中核查的方式。

職工在外就醫的所有醫療費用必須在本年度內結算。

十三、參保職工患特殊疾病和長期慢性病的門診費用有哪些規定?

答:參保職工患下列疾病之壹,並按規定程序確認的,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門診醫療費用可由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1.躁狂性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癥(不含單純型),符合醫保報銷範圍的門診(含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全額支付。

2.惡性腫瘤化療、放療、重癥尿毒癥、腎功能衰竭患者需要透析治療的,由住院治療醫師推薦,職工本人申請,門診醫療費用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後按住院費用結算辦法執行。

3.對符合醫保範圍內基本要求的惡性腫瘤患者住院費用予以照顧,個人分段自付比例減半。

4.患者需要血液透析的,在辦理審批手續後,血液透析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其余部分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5.慢性病毒性肝炎、糖尿病、並發癥、高血壓(ⅱ期以上)、慢性心力衰竭、腎功能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黃斑變性等慢性病患者,在壹個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職人員累計超過800元,退休人員超過500元的,可憑病歷和化驗單報市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參加公務員補貼或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20%。

對患有上述疾病的治療藥物,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單獨開具處方、記賬並支付費用。

十四、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是公務員補貼還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答:公務員補貼或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以補貼醫保範圍內個人支付的超過壹定金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具體補貼措施為:參保職工全年個人賬戶用完後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可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10%以上支付至3000元以下,可憑病歷、相關檢查單、處方、有效收費發票等補充醫保統籌基金支付60%,並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核。

十五、醫療保險費用結算年度如何規定?

答:當年7月1至次年6月30日為壹個醫保結算年度。

十六、參保單位在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中有哪些職責?

答:用人單位必須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代扣代繳,並定期向職工公布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由於拖欠職工保險費,參保職工無法正常享受醫保待遇,連續保齡無法計算,影響職工退休待遇。單位負責。協助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做好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宣傳和管理工作。

十七、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如何處理?

答: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應當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同時暫停職工個人賬戶資金轉移和統籌基金支付及醫療保險轉移手續的辦理;逾期不繳納的,除補繳所欠金額外,從欠繳之日起,加收2‰的滯納金。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滯納金的,稅務機關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收。

十八、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答:靈活就業人員需要填寫壹份醫療保險申請表,經所在村(或居委會)確認後,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壹寸照片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參保後,每年7月,憑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繳費基數(上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9%繳納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繳納年度大病救助金。新參保靈活就業人員統籌繳費等待期為6個月。繳費後次月可使用社保卡個人賬戶,從第七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住院)。第7個月至12個月患十種重疾的,統籌基金減半支付。

十九、如何使用醫保卡(社保卡)?

答案:1。醫保加密後,參保人的社保卡有壹個初始密碼。為保證參保人社會保障卡的資金使用安全,持卡人首次使用時必須將初始密碼改為自己的密碼。

2.就醫及費用結算參保人在定點醫院、藥店購藥時,可憑醫保記錄使用社保卡支付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用;住院時,可持社保卡和醫保記錄到定點醫院住院部進行住院登記和住院費用結算。參保人員出院時,如果個人賬戶余額能夠全額支付住院起付標準,可以選擇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3.查詢持卡人可持社保卡到醫保經辦機構或定點醫院、藥店查詢個人賬戶余額、個人就醫等信息。

4.社會保障卡遺失或損壞,應持身份證和病歷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掛失手續,並繳納社會保障卡的制作費用。掛失之日起三日內個人賬戶金額被盜,由持卡人負責。掛失七天後妳可以得到壹張新卡。

5.維護社保卡時要註意保持芯片清潔。如果有汙垢,可以用幹凈的軟布輕輕擦去。不要刮擦、折疊、淋濕或扭曲社保卡。社保卡要放在遠離手機和磁鐵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