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條件
在北京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公積金賬戶連續繳存壹定時間。另外,購房人必須是本人或其配偶在公積金賬戶內。
二、租金提取條件
在北京租房的職工,如果房租支出超過家庭收入的壹定比例,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時應提供租房合同、房租支付憑證等證明材料,符合公積金繳存年限要求。
第三,償還抵押貸款的提取條件
對於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購房的職工,可以定期提取公積金償還房貸。借款合同、還款記錄等證明材料。應在提取時提供,並確保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
四、大病醫療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家庭成員患有嚴重疾病,導致醫療費用較高的,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醫療費用。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用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提取時應提供。
動詞 (verb的縮寫)退休提款條件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申請壹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時應提供退休證等相關材料。
總而言之:
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根據不同使用需求設置,包括住房、租房、房貸還款、大病醫療、退休等。每種情況都要滿足壹定的基本要求,比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公積金賬戶連續繳存壹定年限等。職工在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應認真了解相關政策規定,確保符合提取條件,按規定程序操作。
法律依據: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4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5%;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發生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農民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服刑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5條規定:
職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壹)、(五)、(六)、(七)、(八)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