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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什麽是住房公積金?

答:住房公積金,是指按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繳存,單位為職工同比補貼的長期住房儲金。

2.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範圍有哪些?

答: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軍隊文職人員。

3.住房公積金歸誰所有?

答: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每年定期向職工進行派息,退休時全額退還職工本人。

4.住房公積金有哪些特點?

答:住房公積金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特點,單位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5.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構成包括哪些內容?

答: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具體包括:基本工資收入(檔案工資、崗位工資、計時、計件工資)、規範後的津補貼(采暖費、按規定支付的補貼費)、獎金(精神文明獎、綜合治理獎、單位考核獎金、年終考核壹次性獎金、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獎、其他福利獎金)、績效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6.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多少?

答: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在5%至12%之間,在此區間範圍內單位可自由選擇,且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要壹致,同壹單位繳存職工比例須壹致。

7.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度如何確定?

答: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即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個人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繳存比例。

8.住房消費提取的範圍有哪些?

答:(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2)按月對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

(3)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本金提取(提前還本);

(4)壹次性清償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提前結清);

(5)無房職工租房自住提取;

(6)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

9.非住房消費提取範圍是什麽?

答:(1)離休、退休提取;

(2)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3)出境定居提取;

(4)職工死亡提取。

10.住房消費提取的條件是什麽?

答:(1)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業務證明材料;

(2)提取人是與住房消費有關的產權人或配偶、租賃人;

(3)提取人及配偶在管理中心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或貼息貸款(申請按月對沖還貸和壹次性清償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及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本金提取除外);

(4)申請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本金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連續足額還款滿壹年;

(5)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

(6)申請的購房提取為未付清房款的住房(二手房除外),申請提取日期距住房消費日期應在壹年以內。

11.非住房消費提取的條件是什麽?

答:(1)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賬戶封存6個月以上且無新繳存單位的;

(2)在中心無未還清貸款的;

(3)賬戶處於封存狀態的。

12.購建自住住房提取的金額如何確定?

答:(1)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的100%;

(2)職工家庭二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首付款比例為20%,首付款後最高可以提取房價80%比例的住房公積金支付剩余房款。

13.提取的次數如何確定?

答:以家庭為單位,同套住房只能購房提取壹次。

14.住房消費提取後賬戶余額有何規定?

答: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規定額度,只提取不申請貸款的賬戶內須保留3個月以上繳存余額。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在申請辦理提前還本和按月對沖還貸後,公積金賬戶內須保留6個月以上繳存余額。

15.離職提取後再次開設公積金賬戶有何規定?

答:職工離職提取後,壹年內不允許在原單位辦理開戶業務,在新單位開戶不設時間限制。

16.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麽?

答:(1)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異地繳存時間可合並計算;

(2)住房公積金賬戶屬正常狀態;

(3)申請人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產權人或配偶;

(4)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期房款;

(6)申請的貸款為未付清房款的住房(二手房除外),申請貸款日期距購房日期應在壹年以內。

17.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如何確定?

答:借款人貸款金額,按照下列幾項中的最低值確定:

(1)不高於昌吉州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2)不高於購房總價款(不包含單獨註明的車庫、車位)的壹定比例(商品房80%,二手房70%);

(3)不高於家庭可支配收入45%計算的可貸款額度;

(4)首次貸款不高於申請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20倍,二次貸款不高於申請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

(5)住房組合貸款的,中心與商業銀行貸款審批金額與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超過購房價的80%。

18.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如何確定?

答: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期限為整年數,最短年限不低於1年,最長年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借款申請人的年齡之和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時間後5年。同時,貸款期限不超過所購建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

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與商業性住房貸款期限必須壹致。

19.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答:(1)抵押擔保;

(2)質押擔保;

(3)保證擔保。

20.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

答:(1)等額本息還款;

(2)等額本金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