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決這壹問題,需要拓展權益理論,將企業相關群體的利益納入權益理論,將所有相關群體都視為企業利益的接受者。這就決定了會計采用的權益理論不能局限於某壹個企業,而應包含社會因素,企業從資源資產中受益的收益應歸於社會進行分配。同時,為了符合會計的特點,必須引入資金理論。基金理論側重於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經營單位稱為基金。這裏將基金定義為因法律、法規和限制而產生的,為特定目的而設立的賬戶,用以記錄資產負債余額和收入支出余額的會計主體。資金理論的引入可以解決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問題,可以在財務報表中恰當地反映資源性資產。將資源性資產信息納入現行會計模式,必將擴大資產定義的內涵和報表信息的內容,資源性資產將被添加到資產負債表中。
以及計提折舊的科目;同樣,企業為獲取生態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而發生的收入和費用的核算,擴大了收入和費用要素的內容,利潤表中將相應增加相關科目。此外,由於資源性資產計量的特殊性,壹些難以計量和不必要計量的信息會在報表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