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固定資產盤盈是什麽意思解答如下:
固定資產盤盈是企業在進行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生的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超過賬面數量而出現的盈余。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於每年年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以保證固定資產核算的真實性。
固定資產盤盈指固定資產在盤點清查過程中發現未曾入賬或超過賬面數量的固定資產。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並按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批,並調整賬面記錄。
壹般按重置完全價值以及估計的折舊額,記入固定資產賬戶和折舊賬戶,同時在固定資產卡片做相應的增加記錄,其凈值在未批準前,先記入“待處理財產”賬戶,經批準後,再從“待處理財產盤盈”賬戶結轉“固定基金”賬戶,增加企業的固定基金。
賬務處理:應統壹采用如下作法: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作為原價入賬,若該項資產應計提折舊,則按其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作為累計折舊反映;
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處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及其應用指南的有關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而原來則是作為當期損益。
之所以新準則將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前期差錯進行會計處理,是因為固定資產出現由於企業無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盤盈的可能性極小甚至是不可能的。
企業出現了固定資產的盤盈必定是企業以前會計期間少計、漏計而產生的,應當作為會計差錯進行更正處理,這樣也能在壹定程度上控制人為的調節利潤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