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利息產品利息計算方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累計產品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利息計算公式為:利息=累計利息積×日利率。
累計計息積數=日總余額,數字計息法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整存整取存款余額與日俱增,不能簡單以整存整取計算利息,只能以單利年金計算利息。公式如下:Sn = A(1+R)+A(1+2R)+…+A(1+NR)= Na+6550。
其中,a代表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後的本息之和,SN也可稱為單利年金的終值。上式中,NA是儲蓄的本金總額,1/2 N(N 10 1)AR是賺取的利息總額。
整存整取還有壹種計算利息的方法,就是固定利率法。所謂定息法,就是用乘積法把每壹元的利息算成定息,再把每壹元的定息乘以到期余額,得到利息額。每元固定利息= 1/2n(n+1)NAR÷Na = 1/2(n ten 1)R
擴展數據利率結構是指利率和期限之間的變化關系。到目前為止,在存款利率中,不同期限的利率檔次設計基本都是基於期限原則,並考慮復利因素。以我國6月1999至6月10執行的存款利率為例。壹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25%,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79%。
如果某人有壹筆現金1000元,存銀行壹年,再取出本息之和存銀行壹年。到期後,他會取出本金和利息,全部存入銀行(壹年)。這樣三年後的本息總和如下。
第壹年:本息= 1000 *(1+2.25%)= 1022.50(元)
第二年:本息= 1022.50 *(1+2.25%)= 1045.50(元)。
第三年:本息= 1045.50 *(1+2.25%)= 1069.03元。
按照這種考慮復利的存款方式,三年後他可以得到1069.03元的本息。但如果他第壹年在銀行存三年,三年後獲得的本息之和為:
1000 *(1+2.79% * 3)= 1083.7(元)
與第壹種存款方式相比,可額外獲利17.02元。也就是說,銀行在設計利率檔次時充分考慮了復利因素。確定貸款的期限利率也基本遵循這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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