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門診統籌是醫療保險待遇的壹種形式,是指參保人員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報銷,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同負擔普通門診費用,門診的補償費用將集中起來由門診統籌基金統壹支付用來補償門診醫療費用。
據介紹,參保人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即可在本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診,醫藥費報銷50%,壹般診療費報銷70%,每年就診次數不限,門診報銷金額不設起付線,不設封頂線,單次單項檢查超過100元的項目不予報銷。
市內跨區居住、工作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到戶口所屬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填寫《陽江市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市內異地居住(工作)轉診表》,辦理普通門診轉出手續,經戶口所屬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蓋章確認後,到現居住、工作地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轉入手續,再到現居住、工作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備案手續,則異地居住、工作的城鄉居民可在現居住地、工作地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其轄區內的定點村衛生站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報銷。
參保人在市外居住或工作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異地定居(工作)就醫申請表》、醫療發票(原件)和費用清單(原件)回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普通門診待遇,年度累計報銷50元。
門診報銷所需資料如下:
1、門診發票
2、門診處方(藥店開具的發票西藥無需處方,中藥需要處方,各種檢驗、化驗票據需附有報告單,治療費不予報銷)
3、醫保本復印件(第壹、二頁復印到壹張A4紙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三十條 國家推進基本醫療服務實行分級診療制度,引導非急診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實行首診負責制和轉診審核責任制,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機制,並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