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級危房貧困戶可享受扶貧搬遷補助政策。
(1)扶貧和住房。享受扶貧、貧困地區生活的貧困戶,每戶免費補助3萬元,農業重建貸款5萬元(政府連續三年補助3%,農民承擔2%利息);
(2)易地扶貧搬遷。易地搬遷分為國家易地扶貧搬遷和縣易地扶貧搬遷。
1,國家易地扶貧搬遷。享受國家易地扶貧搬遷的貧困戶人均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最大不超過150平方米。補助標準為:1人、1家庭4萬元,簽訂舊房拆遷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2萬元,共計6萬元。
兩人1家庭補助4萬元,簽訂舊房拆遷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獎勵2萬元,共計6萬元。3人1家庭,獲得建房補助6萬元,簽訂舊房拆遷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獎勵1.8萬元,共計7.8萬元。4人1戶領取建房補助8萬元,簽訂舊房拆遷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2.4萬元,共計10.4萬元。
5人(或以上)1戶建房補助65438+萬元,簽訂舊房拆遷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獎勵3萬元,共計654380+0.300元。納入國家易地扶貧搬遷的貧困人口,取消目前每戶可向縣級平臺公司申請不超過6萬元的國家低成本長期貸款的統壹政策。
2.縣級易地扶貧搬遷。
(1)住房補貼。對享受縣級易地扶貧搬遷的貧困戶,按每戶4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原址、原拆、原建,拆除舊房但無法收回舊宅基地的,每戶補助654.38+0萬元,共計5萬元;對能拆除舊房、收回舊宅基地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自行拆除舊房、自行負責安全的),每戶補助2萬元,共計6萬元;能拆舊房但不願意拆舊房,無房可拆,有房不能拆舊房的,只補貼4萬元。
(2)貸款政策。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的縣級貧困戶,可向農業發展銀行申請不超過6萬元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含10年),貸款本金由農戶償還,貸款利息由政府承擔。
(3)房屋維修和改造。房屋屬於C級危房的貧困戶,可享受房屋維修改造項目,每戶補貼1萬元。
二、產業扶貧政策
(1)特殊支持。對發展養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每戶6000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補助,其余種養業給予每戶5000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補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用於農民發展養殖業所需的禽(畜)種、種苗補貼。
(2)資金支持。對生產發展缺乏資金的貧困戶,可向農村信用社申請2萬元以下貸款,貸款期限3年,年利率5%。其中:654.38+0萬元以內(含654.38+0萬元)的貸款由政府給予5%的貼息;貸款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政府給予4%的優惠,貸款農戶承擔1%。貸款本金由農民自己償還。
第三,教育支持政策
(1)免費教育在14。
1,實施時間:從2016秋季學期開始。
2.免費對象:在我縣就讀學前教育2年、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實施範圍:14免費教育政策實施範圍主要是免除學前教育學雜費、教科書費和普通高中住宿費。
4.免費標準: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園(班)幼兒2年制學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標準免除教學費補助。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三年制普通高中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標準免除學雜費,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標準免除住宿費,按照當年教科書平均實際價格免除教科書費。
5.生活費補助:在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14年免費教育的基礎上,整體整合現有補助政策,對學前兩年教育的幼兒園(班)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按照65438+每生每年0萬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三年。
(2)雨露計劃。自2016秋季學期起,壹直在全日制普通中學、成人中學、職業高中、技工院校接受教育,並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高職學籍管理系統登記正式學籍的貧困學生(包括已脫貧學生、父母貧困但子女不貧困的學生、戶口遷入學校的貧困學生)。每人每學期補助1500元。
第四,技能培訓政策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且有培訓意願的家庭成員,可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技能培訓,由鄉鎮人民政府、縣人社局或縣人力資源辦免費組織培訓。
擴展數據
步驟
第壹步:尺度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的參考方法,各省將國務院扶貧辦核定的貧困人口認定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根據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民自願申請,召開行政村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經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首次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本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二次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核,復核後在各行政村進行公告。上述工作將於2065438+200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助。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要統籌安排相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村民委員會、駐村工作隊和責任人應當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結合貧困戶的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上述工作將於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的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誌願者為認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的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誌願者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壹監制,分縣發放,貧困戶和村委會持有。上述工作將於2065438+200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網絡運營。各省扶貧辦負責輸入數據在省內試運行,並於2014、10年底前完成。
第9步:更新數據。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在縣扶貧辦的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於次年1年底前完成此項工作。
百度百科-建檔立卡的貧困戶
威信人民政府-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到戶幫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