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存單的轉讓,銀行作為中間商,風險還是存在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具體風險有以下幾點:
壹、利益損失風險(壹)轉讓方風險:若轉讓人定的轉讓價格大於產品初始本金與當期至今預期收益之和,則轉讓人可能遭受損失。
如轉讓方持有的大額存單是直接購買而來(非轉讓),當期至今預期收益是指產品起息日至轉讓申請日前壹日期間,依據產品年收益率和實際持有時長計算所得的預期收益。
如轉讓方持有的大額存單為受讓而來,當期至今預期收益指轉讓方受讓本大額存單時支付除本金金額的部分金額及持有期間估算利息。例如:客戶A在轉讓平臺發起壹單3年期大額存單(年化利率3.5%, A已持有1年)轉讓,轉讓本金為20萬,發起的轉讓價格為21萬元,客戶B支付21萬元並完成受讓,即除受讓本金20萬元的大額存單外還支付1萬。客戶B在持有1年後,希望在轉讓平臺對受讓的3年期大額存單再次發起轉讓。
情況壹:如設定的轉讓價格為20萬並最終成交,則因客戶B前期受讓大額存單時已支付21萬,實際虧損1萬。
情況二:如設定的轉讓價格為21.5萬並最終成交,因客戶B前期受讓大額存單時已支付21萬,且持有1年 期間的估算利息為7000元(即20萬 元本金x年化利率3.5%x 1年=7000元利息),實際虧損2000元(21.5-21.7=-0.2萬元)。
(二)受讓方損失風險:受讓方所支付金額為受讓價格(指大額存單產品的轉讓價格),包括轉讓本金(指轉讓個人大額存單產品的存單金額)、 轉讓方持有期估算利息和轉讓方自行設定的溢價/折價金額。若受讓方提前支取受讓的大額存單產品,獲得的利息總額可能低於受讓時支付給轉讓人的超出大額存單產品本金的金額(受讓價格轉讓本金),相應地獲得的本息總金額將可能低於受讓方之前承擔的受讓價格,此時受讓方將蒙受實際損失。
例如:轉讓人A在轉讓平臺發起壹-單3年期大額存單(年化利率3.5%,A已持有1年)轉讓,轉讓本金為20萬,發起的轉讓價格為21萬元,即除本金20萬元、持有1年估算利息7000元外,轉讓人溢價3000元轉讓。受讓人B支 付2 1萬元並完成受讓後,除獲得本金20萬大額存單及3年到期利息(如持有到期)外,B還額外支付1萬元。
情況壹:如受讓人B持有期滿,客戶將得到20萬 本金及2.1萬元利息(即20萬元本 金x年化利率3.5%x3年=2.1萬元利息),減去已額外支付給轉讓人A得1萬元,實際獲利1.1萬元。
情況二:如受讓人B在持有1年後提前支取該受讓的大額存單,客戶將得到20萬本金及1200元利息(即20萬元本金x活期年利率0.3%x2年=1200元利息),減去已額外支付給轉讓人A的1萬元,實際虧損8800元。
二、利率風險在產品的存續期內,市場利率存在波動的可能性,可能導致個人大額存單產品低於當期利率。
三、交易風險在交易還未成交之前,對方存單因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止付,則會造成該筆轉讓失敗。
總而言之,大額存單的轉讓各家銀行都還推廣沒有多久,掛單較多,但是成交量較低,且只能是同屬該行的客戶相互交易,銀行直接的壁壘還未打通,那是不是說大額存單就沒什麽優點呢?也不能這麽說,畢竟大額存單是屬於存款類產品,和理財還是有本質的區別,雖然利率可能低於大多數理財產品,但是這些大額存單都是在存款保險之內,銀行倒閉了也不會影響這筆存款,所以說,大家應該有所取舍,根據自己的風險等級來挑選存款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