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覆蓋面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應按政策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共保人)患大病且醫療費用較高時,經醫保和新農合補償後的城鎮居民合規醫療費用。
高額醫療費用可以以個人累計年度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標準判定,具體數額由各地政府確定。
擴展數據:
大病醫保流程:參保人可到就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登記填表;掛號的時候要把可能需要的材料都帶上(提前給醫保中心打電話)。
因為各地政策不壹樣,需要的材料也不壹樣。但大致來說,需要壹些醫保卡、大病醫保支付卡、出院診斷證明、特殊檢查審批表等材料。
關於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
農民求醫
要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做好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加大各級政府對醫療救助資金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的主導作用,動員紅十字會、基金會、慈善機構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
進壹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明確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水平,重點解決農村五保戶和貧困家庭問題。在幫助受助人員參加合作醫療的同時,對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過重、難以承受的部分,給予適當補助。
針對農村貧困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難大的實際,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對農村救助對象給予更多優惠政策。通過新農合和醫療救助的協調互補,解決貧困農民看病難的突出問題。
醫務監督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和費用的監管,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農村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要建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準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競爭機制;制定合作醫療基本藥物和診療目錄。
嚴格規定目錄外藥品和醫療費用占醫療費用總額的比例,實行患者審核簽字制度;嚴格控制定點醫療機構平均住院費用和平均門診費用的增長,控制藥品收入在定點醫療機構收入中的比重。要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監管,維護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
重視和加強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的應用,將具備條件的中醫藥醫療機構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將適宜的中醫藥和中醫診療項目納入合作醫療基本藥物和診療目錄,滿足農民對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的需求。
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探索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村醫療服務項目規範和醫療價格標準。
百度百科-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歙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