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定義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並運作的投資基金。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壹些富有的銀行家通過會計、律師的介紹,將資金投入石油、鐵路等當時風險較大的行業,這便是私募基金的雛形。
20世紀80年代,私募基金來到我國,但並沒有改變它的“貴族作派”。在我國,投資私募基金的門檻較高。證監會嚴格要求,必須滿足“合格投資者”的各項條件:如果是單位,凈資產不得低於1000萬元;如果是個人,金融資產不得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並且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也不能低於100萬元。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不能通過報紙、電視和互聯網等公開媒體向大眾宣傳。私募基金吸納的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雙方必須簽訂規範的基金合同,在募集完成後,應當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
2.私募基金的運營模式
如此壹來,私募基金就和面向廣大公眾、公開募集的公募基金有了極大的區別。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需要向大眾披露投資信息,在投資方式上也不受政策限制,可以靈活地將資產投放於股票、債券,以及外匯、貴金屬、房地產、企業股權等各個品種,追求絕對的高收益,同時基金管理人也從中提取利潤,參與收益的分享。
由此可見,私募基金的運營模式,決定了它可以創造相對較高的收益,但也要承受相對更高的風險。在現實生活中,關於私募基金投資失利的消息屢見不鮮,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仍有待加強。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還應充分估量風險,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