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計模式在西方國家已逐步建立並由政府會計準則予以規範,而我國預算會計尚未建立基金會計,是今後預算會計改革的重要內容。
壹、基金會計的含義
基金會計產生於18世紀的英國。隨後,美國從英國那裏移植了政府預算制度和基金會計,並逐步從政府會計推廣至政府舉辦的公立非營利組織,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基金制和基金會計。
什麽是基金會計呢?我們首先應搞清楚什麽是“基金”。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單位信托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淺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壹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認為,基金是指“按照特定的法規、限制條件或期限,為從事某種活動或完成某種目的所分離形成的,依靠壹套自身平衡的科目來記錄現金及其他財務資源,以及相關負債和剩余權益或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壹個財務與會計主體”(註: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政府會計與財務報告準則匯編》,1997年,第15頁。)。這壹“基金”定義,除基金具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外,還強調基金被視為壹種會計主體,設置相應的資產、負債、收入和支出科目,並各自有平衡關系。
在西方政府會計中,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的基金,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政府基金。是政府單位用於普通行政活動(非營業性)方面的可消耗財務資源的來源、運用及其結余。主要包括普通基金、特種收入基金、資本項目基金和償債基金。
2.權益基金。權益基金反映的是政府機構處於持續經營基礎上的營業性活動或機構,用於核算以銷售方式提供收取費用(價款)的貨物或服務等業務活動。主要包括企業基金和內部服務基金。
3.信代基金。信代基金即信托與代理基金,是指用於處理某壹政府機構以受托人身份或代理人身份為公民個人、民間組織、其他政府單位以及其他基金所持有的資產。主要包括可消耗信托基金、留本信托基金、退休信托基金和代理基金。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可將基金會計定義為:“指政府會計(包括政府財政部門會計和政府行政部門會計)及公立非營利組織會計(國有事業單位會計)以基金為基礎,按照基金種類進行會計核算與報告的會計體制或模式”(註:王慶成:預算會計發展的展望,《事業財會》2000年第1期)。
二、西方基金會計模式的基本內容
(壹)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的權益理論是基金論
權益理論是解釋權益的性質,說明對權益的不同認識。現代會計的權益理論主要有業主權益論、主體論和基金論。
美國會計學家威廉。瓦特(William Vatter)於1947年發表《會計的基金理論》壹文,從而倡立基金論。他認為會計的基礎是壹組特定來源和特定用途的壹定資本或收入的經濟活動領域,由於運用復式記帳,形成壹套自行平衡的帳戶體系。在這個經濟活動領域中,擁有為未來服務能力的經濟資源即資產是中心,所有的權益都代表來自法律、合同管理、財務或公正方面的考慮而對資產使用的限制,以實現建立基金所要達成的社會目標,如壹項橋梁工程或“希望工程”等等。它不追求利潤最大化,收益計量也居於從屬地位,財務報告的主表是基金的來源和運用表,用以向有關各方利益關系人提供財務信息。政府及非營利性組織具有基金理論的特點,所以基金理論在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政府會計和公益社團會計中得到廣泛應用。政府會計系統是以基金為基礎來組織和運行的。
(二)基金會計的特征
1.基金是壹種會計主體。美國政府會計的主體是基金和帳群。前已述及,政府單位和非營利組織中的基金,是作為壹個單位或組織中的若幹個相互獨立的會計主體來看待的,每種基金均有其特定的資產、負債、收入、支出和基金結余。而企業會計中使用的基金,所發生的收支作為企業經營活動中的壹部分,把整個組織作為壹個會計主體。所以,嚴格地講,西方政府會計實際上是壹種基金會計。
2.基金有其特定的會計等式。壹般而言,不同的基金類型具有不同的會計等式。政府基金會計等式為: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基金余額;權益基金會計等式為: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繳入資本+保留余額。權益基金會計與政府基金會計不同的是,要計量和確定凈收益、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
3.基金會計記帳采用應計會計基礎或修正的會計基礎。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從總體上來說不贊成采用現金制(收付實現制)基礎,而贊成采用應計制(權責發生制)基礎,但采用應計制基礎對政府會計來說又是不恰當的,所以美國就對應計制基礎作了改革,稱之為修正的應計制基礎。
4.將預算納入到會計核算中去。即每項基金的財源流入和流出,設置相應的“預算帳戶”和“實績帳戶”。將同壹項財源流入或流出的預算數和實際發生數均反映於帳面上,以便隨時進行直接比較而發揮預算對政府事務的控制作用。
(三)基金會計的確認與計量
1.基金會計的確認
美國政府會計準則規定基金會計采用應計會計基礎或修正的應計制會計基礎,據以衡量財務狀況及其執行結果。
(1)政府基金收入應在其有效可衡量的會計期間確認;支出方面,除壹般長期負債與帶息特征稅捐所發生的負債的未到期利息,應在到期時確認外,各種支出均應在發生並可計量的會計期內予以確認。
(2)權益基金的收入和費用,應按應計制會計基礎確認。收益應於賺取並可計量的會計期間內予以確認;費用應於發生並可計量的會計期間內予以確認。
(3)信代基金的收益、費用和支出,在適當的情況下,應按符合基金會計目的的基礎加以確認。留本信托基金及退休信托基金應按應計制基礎處理;可消耗信托基金應按修正的應計會計基礎處理。
(4)基金轉移應在基金間發生的應收應付的會計期間確認。
2.基金會計的計量
基金會計的計量原則是按當期實際發生或轉入的數額計價,在基金存續期間的任何時點,其基金余額依據資產、負債計量結果計量。
(四)基金會計報告
基金會計報告包括期中和年度財務報告。綜合年度財務報告壹般包括:序言部分、個別基金以及聯合和合並財務報表、報表註釋、附表、其他要求的信息、文字說明和統計表。基金會計下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及基金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均應按基金種類或基金組分設專欄列報。
三、我國基金會計模式的構建
(壹)建立基金會計的必要性
1.建立基金會計是預算會計目標的要求。預算會計的目標在於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資源分配決策和經營責任評價的有用信息。政府及事業單位資財的提供者,壹般要求將資財使用在指定的用途上,這就客觀上要求對基金主體單獨核算和披露相關的會計信息,以滿足資財提供者和社會公眾了解基金收支結余情況,實現預算會計的目標。
2.建立基金會計是政府及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已出現了需要單獨核算的基金,並在相應法規制度中已要求推行基金制。《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高等學校要“改革按學生人數撥款的辦法,逐步實行基金制”。《中***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中也明確指出:“對基礎研究和部分應用科研工作,逐步試行科學基金制,資金來源主要靠國家撥款”。新《會計法》第十條第4點所指的“資本、基金的增減”,就是行政事業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而設置或籌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資金,如政府基金、社會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
3.建立基金會計是加強政府及事業單位管理的要求。實行基金制,有利於強化政府及事業單位預算的約束力,規範會計核算,有利於制衡權力,促進法治,防腐倡廉。
4.建立基金會計也是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的要求。會計信息是國際商業語言。積極吸取國外的先進經驗,洋為中用,是加快我國政府及事業單位會計改革步伐的手段。所以,推行基金會計;有利於與國外會計的交流,盡快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
(二)我國基金會計模式的構建
1.我國基金會計模式構建的基本思路是:
按照新《會計法》和《預算法》的要求,借鑒西方政府會計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國改革的實踐,制定基金會計準則或制度,以規範基金會計核算,實現預算會計模式向基金會計模式轉變。實現這壹目標,可分兩步完成,壹是以法規制度規範基金會計。即在現有預算會計模式運行下,制定“基金管理辦法”和“基金會計制度”,對基金從管理和核算兩個方面予以規範。明確基金的種類、原則、基金會計要素、會計基礎、核算程序和方法、基金會計報表的編制等內容。目前采用這種模式比較符合現在的實際,因為現有的預算會計模式基本適應政府及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而且基金尚不構成經濟業務的主體。二是以準則規範基金會計。即重新構建我國預算會計準則框架,在預算會計準則或政府會計準則中明確基金會計的規範要求,實現預算會計模式向基金會計模式轉變,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
2.構建基金會計模式的幾點思考:
(1)基金會計準則或制度制定問題。建議在財政部組建預算會計準則委員會或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專門負責政府會計準則的規劃、研究、制定等工作,按法定程序運行,最後按照新《會計法》的要求,由財政部頒布實施。
(2)基金會計與現行預算會計模式的關系問題。現階段仍然以現行的預算會計模式為主體,對政府及事業單位法規規定實行基金制的單位可先試點,總結經驗後逐步推廣。關於基金主體問題,可將基金作為政府及事業單位“大會計主體”下的“小會計主體”來處理。
(3)基金會計采用什麽樣的會計基礎的問題。采用什麽樣的會計基礎不是與單位組織相關,而是與業務性質或業務內容相關,也就是說根據經濟業務的不同性質,采用不同的確認標準。因此,借鑒西方政府會計的經驗,結合我國現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或制度》的要求,政府基金會計采用修正的收付實現制。這裏的“修正”是指“原則上”、“基本上”的意思,對某些特定業務則采用偏向於權責發生制基礎。事業單位基金會計采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基礎,因為目前事業單位的收入渠道多,財政撥款比重逐步降低,那麽事業單位應從過去以預算收入考核為主向以考核經濟效益為主的轉變,與之相適應,收付實現制應向權責發生制轉變,以評價和考核事業單位的受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