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上市開放式基金證券代碼及簡稱的編制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放式基金代碼及簡稱編制規則》。基金代碼均由6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前兩位標有“16”或“15”,中間兩位為中國證監會信息中心統壹規定的基金管理公司代碼gg,後兩位為基金管理公司開放式基金的發行順序號xx。具體表示為“16ggxx”。基金簡稱由四個漢字字符串或長度不超過四個漢字的字符串組成。字符串的前兩位必須是漢字,代表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稱。
無論在深交所,還是在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都使用相同的基金代碼和簡稱。
投資者如何開戶?
答:(1)投資者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認購、買入或賣出上市開放式基金,必須使用深圳a股賬戶或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以下簡稱“深圳證券賬戶”)。投資者可以通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如證券公司)申請開立深圳證券賬戶。
(2)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認購、申購或贖回上市開放式基金,必須使用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投資者可以在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申請註冊深圳證券賬戶為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投資者沒有深圳證券賬戶的,可以向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申請分配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自動註冊為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對於配發的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投資者可憑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提供的賬戶打印回執,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打印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
如果投資者擁有多個深圳證券賬戶,在使用賬戶時需要註意什麽?
答:投資者可以擁有多個深圳證券賬戶,例如,同時持有1 A股賬戶和1證券投資基金賬戶;或者同時持有多個a股賬戶。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應該註意:
(1)只能選擇1個深圳證券賬戶註冊為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不能選擇多個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2)投資者選擇以X證券賬戶註冊生成98X(X證券賬號加98)開放式基金賬戶的,今後可以通過跨系統過戶登記完成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在X賬戶和98X賬戶之間的過戶,但其他深圳證券賬戶和98X賬戶不能進行上述基金份額的過戶。
因此,為方便日後操作,投資者只需選擇1深圳證券賬戶認購或買入上市開放式基金並註冊為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即可。對於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配發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為便於今後基金份額的跨系統登記,最好只使用配發的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認購和購買上市開放式基金。
上市開放式基金募集期投資者如何認購基金?
答:上市開放式基金募集期間,投資者有兩種認購方式:
(1)深交所交易日,投資者可通過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證券營業部網上認購基金份額。不可撤銷訂單可多次申報,每次申報的認購份額必須是65,438+0,000或65,438+0,000的整數倍,且不超過99,999,000份基金份額。
(2)投資者還可以使用其在中國結算公司開立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銀行等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認購基金份額(具體代銷機構名單見各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招募說明書),不可撤銷,可多次認購。
上市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價格和成本如何確定?
答:上市開放式基金募集時,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認購的價格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認購的價格相同。下面解釋如何分別確定兩個分銷渠道的訂購價格和費用:
(1)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認購基金,必須按份額認購,即投資者的認購申報以其份額為依據。深交所掛牌價為1元,投資者認購金額及應支付費用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金額=(1+券商傭金比例)×認購份額
券商傭金=券商傭金比例×認購份額
其中,券商可根據基金招募說明書約定的認購費率設定投資者認購的傭金比例。
例:某投資者認購654.38+00,000份基金份額。假設券商設定的傭金率為654.38+0%,則投資者應支付的認購金額和券商收取的傭金如下:
認購金額=(1+1%)×10000 = 10100元。
券商傭金= 1%×10000 = 100元。
(2)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認購基金,必須按金額認購,即投資者的認購申報以元為單位。本基金按1元面值發售,投資者應支付的認購費和可用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認購費率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其中,認購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招募說明書中約定。
例:某投資者出資654.38+0萬元認購本基金。假設管理人規定的認購費率為654.38+0%,則認購費用和可用認購份額如下:
認購費= 10000/(1+1%)×1% = 99.05438+0元。
認購份額= 10000/(1+1%)= 9900.99份。
上市開放式基金募集期結束後,投資者如何交易?
答:上市開放式基金募集期結束後,投資者有兩種交易方式:
(1)本基金開放後,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按當日收盤的基金份額凈值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
(2)本基金在深交所上市後,投資者可通過交易系統在深交所會員單位的證券營業部買賣基金份額,會員參與上市開放式基金交易不受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資格的限制。
上市開放式基金上市首日和開盤參考價如何確定?
答:上市開放式基金上市首日為基金首個開放日。本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上市首日前壹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四舍五入至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投資者交易上市開放式基金有哪些費用?
答: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買賣上市開放式基金需要支付交易傭金。交易傭金的收取標準與封閉式基金相同。
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申購、贖回上市開放式基金需要支付申購費和贖回費。申購、贖回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招募說明書中約定。
投資者如何查詢基金凈值?
答:投資者可通過以下渠道查詢基金凈值:
(1)交易日,深交所通過行情發布系統揭示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上壹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100份基金份額凈值,投資者可通過行情分析軟件的設置在相應位置進行查詢。
(2)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在其營業場所披露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前壹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投資者可直接在營業場所查詢。
此外,投資者還可以通過證監會指定報刊和基金管理人網站查詢前壹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投資者如何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轉托管?
答:投資者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托管有兩種情況:
(1)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認購或買入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只能在深交所交易,不能直接贖回。投資者如擬贖回基金份額,可先辦理跨系統轉托管,將基金份額轉入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再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贖回。
投資者在辦理跨系統轉托管前,應確保擬轉出基金份額的深圳證券賬戶已在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登記在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與基金份額轉入的代銷機構取得聯系,獲取代銷機構代碼(6XXXXX),按照代銷機構的要求完成相關手續(賬戶註冊或註冊確認)建立業務關系。
投資者核實上述事項後,可在正常交易日持有效身份證件和深圳證券賬戶卡到轉讓方證券營業部辦理跨系統托管過戶。投資者必須填寫轉托管申請表,註明轉托管機構代碼(6XXXXX)、深圳證券賬戶號碼、轉托管上市開放式基金代碼和轉托管號碼。
(2)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認購和申購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只能贖回,不能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賣出。投資者如擬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賣出基金份額,可先辦理跨系統轉托管,將基金份額轉入深交所交易系統,再委托證券營業部賣出。
在辦理跨系統轉托管前,投資者必須與基金份額擬轉入的證券營業部取得聯系,獲取該證券營業部的深交所席位號。
正常交易日,投資者可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深圳證券賬戶卡(由於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有電腦記錄但無賬戶卡,需攜帶註冊開放式基金賬戶時使用的深圳證券賬戶卡)到轉出方代理機構進行跨系統托管過戶。投資者必須填寫轉托管申請表,註明擬轉出的證券營業部席位號、深圳開放式基金賬號、擬轉出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代碼和轉托管數量,其中轉托管數量應為整數。
投資者在T日(交易日)申請的跨系統轉托管為有效申報的,T+2日即可收到申報轉托管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從T+2日開始申請贖回或申報賣出基金份額。
問:如果投資者擁有多個深圳證券賬戶,在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轉托管時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答:基金份額跨系統轉讓僅限於深圳證券賬戶和基於其註冊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每個投資者只能註冊1個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因此,投資者擁有多個深圳證券賬戶的,只能將已登記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的深圳證券賬戶中的基金份額轉入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進行贖回;其他深圳證券賬戶的基金份額只能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賣出,不能跨系統轉托管。
問: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在什麽情況下不能跨系統轉托管?
答:投資者持有的下列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不得跨系統轉托管:
(1)上市開放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或封閉期的份額;
(2)權益分派前(R日為權益登記日)R-2至R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
(3)處於質押或凍結狀態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
上市開放式基金如何分配權益?
答:上市開放式基金的權益由中國結算公司根據權益登記日的投資者名冊數據進行分配。投資者通過不同渠道申購的基金份額登記日為同壹天(R日),現金紅利發放日均為R+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