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黨委、政府交辦的日常工作和各部門、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有關工作的落實。負責文秘、檔案、會務、接待、安全保衛等內部事務管理工作。
負責人:陸上達
2、黨群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幹部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及統戰、民主宗教、臺僑僑務等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人:徐雅麗
3、經濟發展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組織實施工業、農業、水利和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工作。負責對招商引資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及房產開發管理,協調安全生產監督等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範國榮
4、財經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對國有及集體資產的管理、考核等工作,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制訂和收益分配、財政收支及資金融通等管理工作。
負責人:孟劍光
5、社會事業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民政、勞動保障和社區建設及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視、體育、科技、人口計生等相關工作的協調管理和規劃。
負責人:周美華
6、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村鎮規劃建設和集鎮建設以及環境保護、市容市貌等相關管理工作。
負責人:柴文芳
7、平安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工作,做好信訪、司法、青少年保護等管理工作。
負責人:陳昌東
8、農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科技產品的引進、推廣和家畜家禽的防疫工作及林漁業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農業機械化技術指導與服務工作。
負責人:孫紀根
9、財政管理事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管理預算內外各項資金,編制預算草案和年度決算,並及時依法報告。
負責人:張品龍
10、經濟管理事務所
具體職責:協助政府抓好國有(集體)資產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在地統計工作。
負責人:管永林
11、社區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科普活動、愛國衛生運動、計劃生育、法律援助、外來人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人:張月英
12、社會保障事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各類幫困扶貧、本地區和外來勞動力管理,負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支付等各項管理工作。
負責人:吳仁昌
13、文化體育服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豐富群眾業余文化生活。
負責人:趙林雲
14、安全監督檢查管理事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生產、消防、交通、食品衛生等安全監督、檢查等工作。
負責人:趙永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