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是壹項投資制度,設立該制度的直接目的是為了“進壹步開放資本賬戶,以創造更多外匯需求,使人民幣匯率更加平衡、更加市場化,並鼓勵國內更多企業走出國門,從而減少貿易順差和資本項目盈余”,直接表現為讓國內投資者直接參與國外的市場,並獲取全球市場收益。
QDII制度由香港政府部門最早提出,與CDR(預托證券)、QFII壹樣,將是在外匯管制下內地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權宜之計,以容許在資本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國內投資者往海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2)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英文縮寫為CPI,是反映與居民生活有關的商品及勞務價格統計出來的物價變動指標,通常作為觀察通貨膨脹水平的重要指標。如果消費者物價指數升幅過大,表明通脹已經成為經濟不穩定因素,央行會有緊縮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風險,從而造成經濟前景不明朗。因此,該指數過高的升幅往往不被市場歡迎。例如,在過去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2.3%,那表示,生活成本比12個月前平均上升2.3%。當生活成本提高,妳的金錢價值便隨之下降。也就是說,壹年前收到的壹張100元紙幣,今日只可以買到價值97.75元的商品或服務。壹般說來當CPI>3%的增幅時我們稱為Inflation,就是通貨膨脹;而當CPI>5%的增幅時,我們把它稱為Serious Inflation,就是嚴重的通貨膨脹。
(3)QFII是英文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縮寫,即“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是指允許經核準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壹定規定和限制下匯入壹定額度的外匯資金,並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其資本利得、股息等經審核後可轉為外匯匯出的壹種市場開放模式。
這是壹種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過渡性制度。在壹些國家和地區,特別是新興市場經濟的國家和地區,由於貨幣沒有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外資介入有可能對其證券市場帶來較大的負面沖擊。而通過QFII制度,管理層可以對外資進入進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導,使之與本國的經濟發展和證券市場發展相適應,控制外來資本對本國經濟獨立性的影響,抑制境外投機性遊資對本國經濟的沖擊,推動資本市場國際化,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這種制度要求外國投資者進入壹國證券市場時,必須符合壹定的條件,得到該國有關部門的審批。
QFII限制的內容主要有資格條件、投資登記、投資額度、投資方向、投資範圍、資金的匯入和匯出限制等等。韓國等國家和地區在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設立和實施這種制度。
引入QFII機制的意義自然是吸引境外有資格的機構投資者來中國資本市場投資,更直接的目的是為中國資本市場帶來大量新增的境外資金。這無疑將為資本市場註入新鮮的血液,給市場帶來活力。
QFII制度1990年發軔於中國臺灣。當時施行這壹形式的目的,在於解決資本項目管制條件下向外資開放本土證券市場的問題。這壹制度在臺灣顯然收效良好,其後成為許多新興市場國家所采取的壹種重要制度。以臺灣的經驗看,QFII對外資的投資比例有很嚴格的限制,對於外資的資產行業配置也有壹定的限制。臺灣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歷程分為三個階段:壹是1983年到1990年,臺灣主要采用開放境內投資信托公司,募集海外基金投資臺灣股市的間接投資方式;二是1990年至1996年,允許外國專業投資機構(QFII)經審查後直接投資臺灣證券市場,采用資格控制方式控制資金入市,逐步開放直接投資。當時臺灣對外國機構投資者的限制和審查要求,主要包括資格條件、投資金額、持股比例、資金匯出匯入期限等方面;第三個階段是1996年3月至今,臺灣全面開放“境內外華僑及外國人”直接投資,同時全面放開投資信托業。臺灣資本市場有序開放,使得外資沒有對市場造成大的沖擊,相反對其逐步穩定和成熟打下了基礎。
QFII幾乎得到了國內市場的壹致贊同。QFII對證券市場有多方面的積極影響。首先,可以增加證券市場的資金供應;其次,有利於完善投資者結構,中國目前的投資者仍主要是以散戶為主,市場表現為以短期炒作為主,推行QFII制度符合中國發展機構投資者的需要。
2002年11月5日,我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2006年5月以來,先後已有瑞士銀行、野村證券、摩根士丹利、花旗環球、高盛公司、德意誌銀行、匯豐銀行、ING銀行、摩根大通銀行等9家境外機構投資者獲批QFII資格,前8家的投資額度分別為3億美元、5000萬美元、3億美元、7500萬美元、5000萬美元、1億美元、5000萬美元、1億美元,***計10.25億美元,摩根大通銀行的投資額度在審批中。自瑞士銀行2006年7月9日率先試水A股以來,QFII與國內投資基金壹樣,主打“價值投資”牌,備受市場關註。
(4)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準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壹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基本特征
1. 股指期貨與其他金融期貨、商品期貨的***同特征
合約標準化。期貨合約的標準化是指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具有標準化特點。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標準化的期貨合約進行。
交易集中化。期貨市場是壹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對沖機制。期貨交易可以通過反向對沖操作結束履約責任。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根據當日結算價對每壹會員的保證金帳戶進行調整,以反映該投資者的盈利或損失。如果價格向不利於投資者持有頭寸的方向變化,每日結算後,投資者就須追加保證金,如果保證金不足,投資者的頭寸就可能被強制平倉。
杠桿效應。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由於需交納的保證金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2. 股指期貨自身的獨特特征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票指數,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
合約的價值以壹定的貨幣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
股指期貨的交割采用現金交割,不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交易的區別
標的指數不同。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價指數,不是真實的標的資產;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
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貨采用現金交割,在交割日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而商品期貨則采用實物交割,在交割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合約到期日的標準化程度不同。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準化的,壹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幾種;而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資成本,不存在實物貯存費用,有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有股利,如果股利超過融資成本,還會產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貨的持有成本包括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低於商品期貨。
投機性能不同。股指期貨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價格的波動更為頻繁和劇烈,因而股指期貨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5)黃金期貨
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準合約
壹般而言,黃金期貨的購買、銷售者,都在合同到期日前出售和購回與先前合同相同數量的合約,也就是平倉,無需真正交割實金。每筆交易所得利潤或虧損,等於兩筆相反方向合約買賣差額。這種買賣方式,才是人們通常所稱的“炒金”。黃金期貨合約交易只需10%左右交易額的定金作為投資成本,具有較大的杠桿性,少量資金推動大額交易。所以,黃金期貨買賣又稱“定金交易”。
在中國期貨品種的創新中,黃金期貨和債券期貨的品種開發已經列入證監會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