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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贖回條款

強制贖回主要指以下兩種情況:(1)投資者贖回時,當某筆贖回導致代銷機構交易賬戶中的基金單位不足500份時,余額必須壹並贖回;(2)因其他原因(如轉托管、非交易過戶等)導致投資人在本機構的賬戶余額不足500。),允許投資者贖回500股以下,但也必須壹次性贖回。

壹般情況下,宏觀經濟景氣度很高的時候,股市也在上漲,成交量高。這個時候是賣出股票或者基金的最佳時機。相反,當經濟景氣周期陷入低谷時,投資者信心低迷,股市也隨之下跌。但這是買基金的最佳時機。當基金業績明顯不佳時,要勇於拋棄,轉換成其他基金。基金投資操作不同於壹般的股票投資。更傾向於長期投資。投資者可以容忍短期的不良表現,比如連續三個月或者半年。但如果1年後基金業績仍無起色,他們就應該毫不猶豫地“割肉”賣掉,轉投其他歷史業績優秀、業績相對穩定的基金。雖然我們說基金的歷史業績不代表未來,但總的來說,基金業績的穩定性還是值得期待的。

當基金經理的操作出現問題時,他應該毫不猶豫地贖回。眾所周知,由於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追求的利益不同,必然導致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問題。如果投資者發現自己所投資的基金被管理人作為利益輸送的工具,換句話說,管理人為了給特定的人謀取利益,犧牲投資者的權益,應該立即賣出基金,沒有必要對其寄予任何期望。

所有贖回都是填寫可用份額。贖回資金全部到賬後,可以註銷原銀行卡。註銷後,不需要在其他銀行網點開立資金賬戶(因為您的資金賬戶沒有被銷戶)。妳只需要帶著妳的資金賬戶憑證和身份證到其他銀行的櫃臺直接申請壹個新的交易賬戶然後申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