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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的籌措問題

(壹)教育投資總量快速增長。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資,教育投資大幅增加。1980年全社會教育投資只有11415億元,2000年增加到3849億元。“九五”期間,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達到1,494,654,38+0億元,比“八五”期間增長1.48倍,年均增長1.5%。全國教育經費總額和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連續五年保持增長趨勢。全國教育經費總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由1995的3.22%提高到2000年的4.30%,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由1995提高到2000年的2.87%。人均教育經費增長比人均GDP增長高50個百分點。

(二)教育經費投入方式逐步多元化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明確提出了基本適應國情和教育改革發展的教育指標,即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的目標,從而在壹定程度上保證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的主渠道。與此同時,為進壹步緩解國家財政投入造成的我國教育經費短缺,我國逐步實現了由過去單純的政府投入向國家、社會、外商、學校、集體、個人多元投入的轉變,從而使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在教育總支出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而非財政性教育支出在教育總支出中的比重明顯上升。

(三)教育經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

為了全面了解各級教育經費的供求情況,監督各級政府對教育的投入,規範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合理利用有限的學校資源,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我國政府及其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先後制定了壹系列管理辦法和規定。並積極探索高校資助機制,加強教育專項資金管理和學校財務管理,收到了積極效果。(壹)教育經費投入總量不足

雖然我國加大了對教育經費的投入,教育經費總規模呈現出可觀的增長,但從相對數和平均數來看,我國對教育的投入呈逐年下降趨勢。

1,用相對數來說。按照國際上衡量教育投資規模的指標——教育投資占GNP的比重和教育投資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我國教育投資占GNP的比重從“六五”期間的2.77%下降到“八五”期間的1.95%,而世界平均水平低收入國家分別為5.2%和3.6%。2.從平均的角度來看。近年來,雖然國家大幅度增加了教育經費的支出,但學生和教職工人數的增長比例更大,導致教育經費在人均GNP預算中的比重僅為11.28%,遠低於發展中國家1992的平均水平,更不用說發達國家20%以上的平均水平了。

(2)教育支出結構失衡。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教育支出壹般呈現寶塔結構,即在分配教育經費時,優先滿足中小學教育發展的資金需求,並在此基礎上增加對高等教育的投入。但目前我國在高等教育領域投入了大量有限的教育經費,使得我國高等教育投入比例較高,不僅高於發展中國家,也高於發達國家,造成教育經費錯位,基礎教育薄弱,從而在壹定程度上影響國民素質的整體提高;同時,這種不平衡的教育支出結構也與各項教育事業的發展規模和目標極不相適應,嚴重阻礙了我國教育的發展。

(3)教育經費使用效率低在我國,不僅教育經費總量不足,而且還存在非常嚴重的浪費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校辦社會現象普遍,擠占了學校本已有限的教育經費。我國各類學校普遍存在學校辦社會的現象,尤其是高校,壹般都有自己的附屬醫院、幼兒園、小學、初中甚至高中。這種學校辦社會的現象,造成了我國學校後勤人員比例大,後勤支出占了國家教育經費的很大壹部分,使得本來就不足的教育經費更加捉襟見肘。據統計,1998期間,全國高校後勤人員比例約為60%。在日本,這壹比例僅為22%。

2.大量教育設施閑置,利用率低。前幾年,在國家大力發展基礎教育的號召下,各級地方政府掀起了中小學校舍改擴建的高潮。然而,隨著適齡兒童數量的減少,許多新建的新校舍成了擺設,造成了本已有限的農村教育經費資源的浪費;高校還有壹個浪費問題。比如除了學校圖書館,各學院、各院系都有自己的資料室,分層次設置,導致大量圖書被重復購買,利用率很低。

(D)難以執行籌集教育資金的政策和法規。

雖然國家頒布了壹系列關於加大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規,但在實踐中卻困難重重。比如教育法中明確規定,到二十世紀末,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要達到4%的目標,但到目前為止,2003年,教育的實際投入還遠沒有達到4%的目標,只有不到3%。再比如教育法提出的教育經費“三增長”要求,但有些省份由於經濟因素、主觀因素、管理因素,幾年都達不到要求。這種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我國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多管齊下增加教育經費總量)在不斷增加國家財政投入的前提下,采取各種措施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教育經費投入,從而增加教育經費總量。

國家財政要按照教育法的要求,逐步提高教育經費的投入比例。現在世界各國都把教育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20世紀90年代以來,各國公共教育經費的增長速度都高於GNP的增長速度,公共教育經費占GNP的比重也逐漸提高。與1993年的1990相比,世界公共教育經費占GNP的比重從4.9%上升到5.1%。我國中央財政應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渠道為輔的教育經費籌措體系,逐步增加教育投入,確保公辦學校有穩定的教育經費來源。保證教育法規定的“三個增長”,即“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經費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2)積極拓展其他融資渠道。

積極拓展其他融資渠道。在當今中國財力相對有限的情況下,要大幅增加教育投入,僅僅依靠國家財力顯然是不夠的。還必須積極探索其他籌資渠道,包括個人和集體企業對各級教育機構的捐贈和饋贈或實物捐贈。

(1)鼓勵學校創收。鼓勵學校在完成國家義務教育和科學研究任務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現有辦學優勢,大力開辦各類成人教育和獨立收費的職業培訓,增加學校教育收入。

(2)廣泛吸收社會資金,走校企聯合辦學之路。國家可以采取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壹系列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個人和高等院校聯合辦學,創辦民辦大學、民辦大學和職業學校,在壹定程度上解決我國教育經費相對不足的問題。

(3)加強城鄉教育費附加的征收。城鄉教育費附加是發展基礎教育,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壹種稅。為確保城鄉教育費附加足額到位,必須直接進行征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統籌征收、管理和使用,避免出現漏收、漏繳和挪用現象。對不能按時完成征收任務的,要從財政中扣除,直接劃入預算外資金專用賬戶。

(4)發行教育彩票。考慮到教育財力不足、財政壓力大的背景,以及我國彩票市場的巨大潛力。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發達國家通過教育彩票籌集教育資金的經驗,發行專項教育彩票,籌集和建立專項教育投資基金。

3.調整教育負擔結構,合理分擔公共教育經費。我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老、欠發達、邊緣、貧困地區義務教育發展受到當地經濟、財政水平的嚴重制約,導致教育經費不足。為解決這壹問題,國家應加大對經濟落後地區教育經費轉移支付的實施力度,平衡地方教育財政支出,縮小各級教育投入水平的明顯差距,確保義務教育制度的真正落實。

(三)科學合理地調整教育經費的分配結構

1,優先發展中小學教育。基礎教育是教育的基礎。根據國外發展教育的歷史經驗,加強基礎教育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意義重大。總的來說,教育經費的分配是符合國家經濟和教育發展水平的。經濟和教育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應重點發展義務教育(壹般指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初中階段),隨著經濟發展逐步轉向發展中等和高等教育。目前,由於中國的經濟發展處於初級階段,對教育的投資將非常有限。國家應將這有限的教育經費重點向義務教育傾斜,提高義務教育在教育經費總額中的比重和人均教育經費水平,從而實現普及基礎教育和義務教育的目標,鞏固義務教育成果,進而為後期發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提供前提條件。

2.合理安排高等教育各學科的結構比例。學科結構反映了壹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勞動分工、產業結構等。,體現了社會對人才的類型、規格、知識、能力和素質的要求。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對高校的學科專業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高校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將有限的教育經費投入到優先發展的學科和專業,使培養出來的學生更好地滿足社會的需求,提高辦學效益。

(四)提高有限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率

1,盡快推進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因為在推進學校後勤社會化的過程中,必須考慮社會承受力。因此,為了順利推進這項工作,國家可以撥出壹定的扶持資金啟動高校後勤產業化,並在條件成熟時,采取減免所得稅、部分營業稅等壹系列稅收優惠措施,促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最終實現高校後勤完全分離。

2.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減少本已有限的教育資源的浪費。壹是合理規劃和布局各級各類教育學校的結構和規模,減少因結構和規模不當造成的教學資源浪費;其次,學校內部教學設施要統壹規劃配置,改變目前按部門、按級別重復設置和購買的狀況,提高使用效率;三是合理安排教師工作,適當增加教師每周課時,減少冗員,降低師生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