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能夠為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之類養老金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主要包括資金歸集和支付、存款、資金管理、債券代理、基金相關服務、賬戶管理以及托管等多個大類。在允許社保基金進入資本市場進行投資後,商業銀行還能夠為客戶提供其他服務。如允許社保基金投資開放式基金,社保基金可以在商業銀行辦理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等業務,商業銀行可以為社保基金提供有關開放式基金的市場信息等。
在以信托基金的形式對企業年金進行市場化運作的模式下,商業銀行可以擔任企業年金的托管人和賬戶管理人;若政策允許,有條件的全能銀行還可為企業提代價主托、投資管理等壹攬子服務。
作為托管人,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的服務包括安全保管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以企業年金基金名義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對所托管的不同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和獨立;根據受托人指令,向投資管理人分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根據投資管理人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負責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和估值,復核、審查投資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財產凈值;及時與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核對有關數據,按照規定監督投資管理人的投資動作;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業年金托管和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定期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報告等等。作為賬戶管理人,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的服務則包括建立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記錄企業、職工繳費以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收益;及時與托管人核對繳費數據以及企業年金基金賬戶財產變化狀況;計算企業年金待遇;提供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信息查詢服務;定期向受托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報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