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美國人不把遺產留給子女,要全部捐給慈善機構?(為了更多的錢妳要是貧民就別弄了)
在中國,自古以來的家族文化和血濃於水的骨肉親情,讓人們對家人有著壹種天然的、來自骨子裏的袒護情結。俗話說,“肥水不流外人田”,父母輩的遺產留給自己的子女似乎是壹種無需爭議的行為,人們從不會討論“要不要留給子女”,只會在有多個子女的時候討論“該如何給子女分配遺產”。
但在國外,似乎思想要開放得多。世界首富比爾-蓋茨曾公開宣稱,自己要將名下所有財產盡數捐贈給自己和妻子名下的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不會給子女留壹分錢。
而股神巴菲特也在遺囑中宣布,將自己超過300億美元的個人財產捐出99%給慈善事業,用於為貧困學生提供獎學金以及為計劃生育方面的醫學研究提供資金。多年以前,巴菲特就對自己的子女明確表示:“如果能從我的遺產中得到壹個美分,就算妳們走運。”
那麽,為什麽這些富甲天下的美國人要把自己的財產全部捐掉,不肯留給自己的子女呢?這是多大仇啊?
有壹些比較理想主義的人是這麽解釋原因的。
註重子女獨立性
美國人普通比較重視孩子的獨立性,讓孩子們繼承那麽龐大的財富是不公平的,而且會阻礙他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孩子們自己的人生與父母的人生無關。
更註重培養子女創造財富的能力
比起把財富本身贈與子女,美國人更註重培養子女創造財富的能力。錢總有花光的壹天,但擁有了創造財富的能力就不用再擔心。
防止分配不均造成親人關系
很多美國家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父母的遺產分配自然會成為壹個問題。在美國人眼中,親情是遠遠高於物質財富的,父母是不會輕易讓物質淩駕於感情之上的。所以,美國父母選擇同時和孩子劃清物質界限,讓孩子從小就明白,父母的財富不屬於自己。
富人有自己要承擔的社會責任
在美國人眼裏,富人之所以能夠積累大量財富,除了個人的努力之外,社會為人們提供公平致富的機會也是不容忽視的。因此美國富人對社會有壹種責任,那就是有了錢不能自顧自花天酒地,而是要回饋社會,幫助他人。
另壹些比較現實主義的人是這麽解釋原因的。
躲避高昂遺產稅
美國的遺產稅非常高,最高可達55%,這意味著如果富人們把遺產留給子女,那麽直接有壹半的錢就進了政府的口袋。但美國稅法提到,遺產中用於建立和運作純粹為了宗教、慈善、科學研究、文學和教育目的的部分可享受全額免稅。
通過慈善實現財產轉移
富豪通過建立慈善先付年金信托的方式將財產轉移給後代。慈善年金信托是壹種長期信托基金,委托人投入壹筆善款,然後定期向慈善機構支付善款,若幹年後再將信托基金的余額交給壹個非慈善受益人,通常就是委托人的後代。
通過慈善機構賺取的錢豐厚
通常富豪的資產構成包括現金、股票、地產等等,他將這些資產全部註入自己所設立的慈善基金,並且是實際控制人。那麽慈善機構通過股票所賺取的錢是免稅的。雖說慈善機構需要把壹部分款項用於慈善項目,但跟遺產稅相比,還是少了很多很多!
比如設立壹個價值2000萬美元的慈善基金,然後每年向慈善機構支付100萬美元,***支付20年,按當前1.4%的利率進行復利計算,20年實際支付善款2640萬美元(現在的2000萬美元,相當於20年後的2640萬美元),完全消耗掉了名義的2000萬美元的慈善基金,因此美國國稅局不對這個慈善基金征稅。
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有5%的年均回報率,20年後這2000萬美元將增值到5306萬美元,子女可獲得2666萬美元;如果年均回報率達到10%,20年後慈善基金將增值到1.34萬億美元,子女可獲得1萬多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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