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人身傷害的情況下,商家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只有造成人身傷害,消費者才能提起侵權責任訴訟,法院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
:消費者的權利是什麽?
1,人身財產安全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知情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有關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使用說明、售後服務或者服務內容、規格和費用等信息。根據商品或服務的不同情況。
3.自主選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選擇提供商品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消費者在選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選擇。
4.公平貿易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