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 為貫徹國家留學方針,充分發揮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支持他們回國後的教學、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設立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
第二條 為加強管理,提高啟動基金的使用效益,啟動基金的評審工作將本著"專家評審、擇優資助"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資助對象
第三條 凡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在外留學壹年以上,年齡在45歲以下,回國後在教學、科研單位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均可在回國後兩年內提出申請。
第三章申請和審批
第四條 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經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確認,直接登錄網站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隨後將由本單位蓋章的申請單位意見表,連同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壹起寄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第五條 委托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受理申請、進行形式審查。
第六條 形式審查主要是審查申請人及申請材料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下;
2. 申請者具有博士學位;
3. 申請者出國留學時間在壹年(含)以上;
4. 申請者回國後在教學、科研單位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5. 申請者以前未獲本基金資助;
6. 申請者回國後兩年以內提出申請;
7. 申請表所填內容屬實,附件齊全。
第七條 采用專家網上評審的方式,由評審專家建議是否資助及 資助金額。專家評審時主要考慮如下方面:
1. 申請者的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
2. 申請者的專業方向在國內的急需程度;
3. 申請者工作單位的相關學科在國內同行中的影響;
4. 申請者工作單位能夠提供的軟、硬件支撐條件;
5. 申請課題的作用、意義及先進性和可行性;
6. 經費預算是否合理。
第八條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擬訂資助名單及資助強度,報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審批。
第九條 對於獲得資助的人選,由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書面通知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單位,同時在網上發布有關信息,對未獲資助的人選不單獨反饋意見。
隨著2022年四季度公募基金財報披露,公募資產配置方向浮出水面,讓投資者得以壹窺機構布局中的重倉股。總的來說,以白酒、新能源為代表的優質股仍然是公募基金的“心頭好”。
Choice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末,貴州茅臺仍為基金第壹大重倉股,基金持倉總數為1833,持有9122.37萬股,占流通股(含鎖定股)的7.26%。其次是當代安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有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