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慈善捐贈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嗎?可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教育等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地區和貧困地區提供的捐贈,其數額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以下政策專門針對汶川地震:
1.個人通過扣繳單位向災區的捐贈,由扣繳單位憑* * *機關或非營利組織出具的匯總捐贈憑據和扣繳單位記錄的個人捐贈明細清單,在扣繳稅款時據實扣除。
二是個人直接通過* * *機關、非營利組織向災區捐款、扣繳稅款的,捐款人應及時向扣繳單位出示* * *機關、非營利組織出具的捐款憑據,由扣繳單位據實扣繳稅款;個人自行申報納稅的,稅務機關憑* * *機關和非營利組織出具的捐贈收據依法據實扣除。
三、扣繳單位在向稅務機關申報全額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壹並提交由××機關或非營利組織出具的捐贈收據匯總表(復印件)、本單位每個納稅人的捐贈總額和當期扣除的捐贈額。
四、各級稅務機關應本著鼓勵納稅人捐贈的精神,在加強捐贈扣除管理的同時,通過各種媒體廣泛宣傳捐贈扣除的政策、方法和程序,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方便扣繳單位和納稅人的具體操作。
工資5000元,給紅十字會捐款500元。如果計算個人所得稅,公益捐贈500元可以在30%以內全額扣除。
應納稅額:(5000-500-3500)*3%=30。
給紅十字會捐款可以扣稅嗎?對當地紅十字會的捐贈不能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性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4號)文件分別對社團是否需要登記進行了規定無論是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經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公益性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需要登記的社會團體),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不需要登記的人民團體, 以及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團體(以下簡稱不需要登記的群眾團體)需要符合壹定條件。
需要登記的社會組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壹)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二)申請前3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
(3)基金會在民政部門合法登記3年以上(含3年)的,申請前連續2年年檢合格,或者最近1年年檢合格且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在3A以上(含3A)的,登記不滿3年且1年以上(含1年)的,應當在此前1年年檢合格。
(四)公益性社會組織(不含基金會)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3年以上,凈資產不低於登記的活動經費數額,申請前連續2年年檢合格,或者年檢合格1年且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在3A以上(含3A), 且申請前連續3年每年用於公益活動的支出不低於上壹年度總收入的70%(含70%),還須達到當年總支出的50%。
前款所稱年檢合格,是指民政部門對基金會、公益性社會團體(不含基金會)年檢合格的結論;3A以上(含3A)社會組織評級是指社會組織在民政部門牽頭的社會組織評價中被評為3A、4A、5A級,評價結果在有效期內。
不需要登記的群眾團體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壹)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二)縣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
(三)分別核算捐贈收入和捐贈支出,申請前連續三年捐贈收入總額中用於公益事業的支出比例不低於70%。
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只有經過資格申請程序,才有資格稅前扣除。
對於需要登記的社會組織,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壹)經民政部批準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可以分別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提出申請;
(二)經省民政廳批準的基金會可分別向省財政、稅務(國稅、地稅,下同)和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民政部門批準的公益性社會團體(不含基金會),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三)民政部門負責公益性社會團體的資格初審,財政、稅務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的稅前扣除資格;
(四)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團體,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民政部門分別按照上述管理許可權限定期公布。
基於上述方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布2008年、2009年第壹批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條件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的通知》(財稅[2009]85號)公布了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審核確認的2008年66家公益性社會團體和2009年3家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地方省級稅務機關也根據各自的許可權公布了地方清單。
不需要登記的群眾團體必須經過下列程序:
(壹)中央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的群眾團體,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申請;
(二)縣級以上地方組織直接管理的群眾團體,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部門提出申請;
(三)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群眾團體,按照上述行政許可權限,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部門每年聯合公布名單。名單應包括繼續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和新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企業和個人在名單所屬年度內對名單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可在稅前扣除。
對公益性群眾組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主管稅務機關應對照財政、稅務部門聯合發布的清單,接受捐贈的群眾組織納入清單,因此清單所屬企業或個人當年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接受捐贈的群眾團體不在清單內,或者企業或個人發生的公益捐贈支出不在清單年度的,不得扣除。
這個規定比社會組織需要登記的規定還要嚴格。對於不需要登記的群眾組織,要求上名單,要求上年度名單。
至於地方紅十字會和行業紅十字會,雖然依法取得了社會團體法人資格,但由於不符合上述條件,不能被批準進入名單,因此不能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目前各地公布的名單不包括地方紅十字會和行業紅十字會,所以企業和個人在境外捐贈時要特別註意這壹點,對地方紅十字會和行業紅十字會的捐贈不能稅前扣除。
哈爾濱市紅十字會捐贈的發票能否抵扣所得稅屬於公益性捐贈,可以稅前扣除,但有限制,即在年利潤的12%以內。
慈善機構和紅十字會給災區捐款有正式發票嗎?可以抵扣多少所得稅?會給正規發票,捐贈金額扣除利潤總額的12%後稅前扣除。
單位捐錢給個人,個人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我必須付錢,我可以從捐款中扣除嗎?獲得捐贈的個人不必納稅。這不是收入。但單位不經過紅十字會等專業機構的直接捐贈行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如果有外債,比如房貸,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嗎?中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減免規定如下:
個人有哪些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1)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人民* * *、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級以上單位、外國和國際組織授予的;
(2)國債;
(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償。
(六)軍人轉業費、復員費;
(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支付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退職生活費;、
(八)依照中國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駐華使領館人員的所得;
(九)我國簽署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收入。
什麽情況下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稅減免?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1)傷殘孤老和烈士收入;
(二)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減稅措施。
哪些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務院9月30日發布的1999第272號令《儲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規定,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專項資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殘疾人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2000年6月29日,吉林省地稅局發布了《關於傷殘孤老和烈屬收入減征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所得、在我省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所得,下調幅度暫定為40%。
如何規定領取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人的費用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但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匯率變動情況確定附加扣除,附加扣除的適用範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附加扣除的適用範圍和標準是什麽?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是指在每月減除800元費用的基礎上,減除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費用數額。
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費用附加扣除的適用範圍是指:
(1)在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工作的外國人;
(二)受聘於我國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的外國專家;
(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在中國境外工作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的個人;
(四)財政部確定的其他人員。
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扣除標準是3200元。
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適用本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提供境外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原件。
光華科技基金會發給科技人員的獎金有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1994 2月1048《關於個人從光華科技基金會取得獎勵資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批復》規定,光華科技基金會授予科技人員的獎金,可視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級以上單位授予的科技獎金,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哪些收入不屬於納稅人本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3月31994日國稅發[1994]089號《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征收若幹問題的通知》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的,不征稅:
(1)獨生子女費;
(2)實行公務員工資制度的,不計入基本工資補貼、津貼和家屬副食補貼總額;
(3)兒童保育補貼;
(4)差旅補助和誤餐補助。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問題如何規定?
根據《關於明確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個體工商戶業主費用扣除標準和職工工資扣除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借款項的利息支出,有合法證明的,不高於按照同期同類金融機構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準予扣除。
《辦法》第十三條關於個體工商戶業主費用扣除標準暫定為860元/月;員工據實扣除,但不高於800元/月。
財稅字[1994]第020號《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專門從事種植、養殖、飼養、捕撈,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含農業特產稅,下同)。
拒絕給紅十字會捐款,給紅十字會豎中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