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ity(簡稱“PE”)也就是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2、私募股權投資(PE)是指通過私募基金對非上市公司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PE會附帶考慮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兼並與收購(M&A)或管理層回購(MBO)等方式退出獲利。簡單的講,PE投資就是PE投資者尋找優秀的高成長性的未上市公司,註資其中,獲得其壹定比例的股份,推動公司發展、上市,此後通過轉讓股權獲利。
3、廣義的PE為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劃分為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發展資本(development
capital)、並購基金(buyout/buyin
fund)、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資本(turnaround),Pre-IPO資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債權(distressed
debt)和不動產投資(real
estate)等等。在中國語境下,私募分為直接投資到中國境內目標企業的私募和通過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方式進行的紅籌私募。
4、狹義的PE主要指對已經形成壹定規模的,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並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占最大的壹部分。在中國PE主要是指這壹類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