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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違法備案的後果

非法信息披露的後果如下:

1.違法披露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投資者,如股東、公司等。因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虛假陳述而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差價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及相應的利息損失。

2.可能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證監會壹般對違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為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信用檔案等監管措施;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中國證監會依法予以處罰。

3.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非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處罰是:

1.構成違反信息公開罪的,壹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以本罪處罰直接責任人員。

非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害了國家對公司、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也侵害了股東、社會公眾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

2.客觀要素。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不披露公司、企業依照《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嚴重損害股東或者他人利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包括《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子公司。在中國註冊的中外臺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依法都是有限責任公司,應是本罪的犯罪主體之壹;此外,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資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因素。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或者不披露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將嚴重損害股東或者他人的利益,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綜上,違法披露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投資者,如股東、公司等。因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虛假陳述而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差價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及相應的利息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六十壹條

非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或者不披露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嚴重損害股東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前款規定的公司、企業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實施或者組織、教唆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或者隱瞞有關事項,導致前款規定的情形發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前款罪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為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