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津貼可以領多少
壹、福州生育津貼怎麽算 1、生育津貼金額=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3、生育醫療費用 壹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壹次性補貼 在壹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壹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註: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後,五個月內辦理。 自從國家全面開放二胎政策以後,有關於二胎的話題就壹直在被討論。人們除了關系國家改革的因為老齡化問題嚴重而帶來的養老問題之外,當然生育二胎最重要的還是生育保險的報銷問題了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生育津貼的標準怎麽算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難產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15天; 2、生育醫療費; 3、壹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4、壹次性補貼(300元)。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