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職工家屬的死亡撫恤金是多少?
事業單位養老金支付標準:
壹般來說,喪葬費6000元;因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壹次性撫恤金為15000元;壹次性給付供養直系親屬:供養1直系親屬的,死者6個月工資;2人,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三人及以上的,死者工資12個月。
養老金支付基礎: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壹次性撫恤金的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壹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2.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統籌地區參加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死亡,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照當地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屬於死亡的,壹次性撫恤金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壹次性撫恤金標準調整為:因公死亡時本人死亡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死亡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死亡撫恤金標準
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到報告並核實死亡證明有效後,應當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手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壹)喪葬補助費標準:退休人員死亡當月按1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四川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死亡時四川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和個人參保人員,按照其死亡時四川省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
(2)壹次性撫恤金標準:離退休人員死亡當月按10個月的基礎養老金發放。退休人員和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死亡當月按8個月發放基本養老金。
(三)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的發放條件和發放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
三、無錫退休工人死亡撫恤金。
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主要包括:
1,喪葬補助金和直系親屬壹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年度月、月社會平均工資壹次性發放(各省市標準不同);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和物價補貼之和發放;
3、供養直系親屬孤寡的,其月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到報告並核實死亡證明有效後,應當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手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標準是多少?
(壹)喪葬補助費標準:退休人員死亡當月按1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四川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死亡時四川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和個人參保人員,按照其死亡時四川省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
(2)壹次性撫恤金標準:離退休人員死亡當月按10個月的基礎養老金發放。退休人員和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死亡當月按8個月發放基本養老金。
(三)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的條件和發放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撫恤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