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的福利之壹。只有繳納生育保險,才能領取生育津貼。但部分女職工在分娩、終止妊娠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續保生育保險並連續繳納當地繳費時間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領取生育津貼。如果不續保,或者生育期間中斷,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的條件,不繳納生育保險就不能領取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報銷流程:
接收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滿壹年以上;
2.生育子女的女職工具有本市戶籍;
3.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
4.生育期間的相關費用符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5.根據相關規定,女職工將進行流產。
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後,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生育保險窗口辦理;
2、工作人員接受審批,出具體檢證明;
3.產假30日內,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津貼,需要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子女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並於每月1-10之間的工作日到市醫保中心產科辦理申報手續。(交付後壹年內辦理相關手續)
綜上,根據相關規定,只有繳納生育保險,才能領取生育津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