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五大類。
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單獨核算,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應當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
中國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方面:
(壹)被保險人按照其工資收入的壹定比例繳納的保險費(工資收入無法確定的,按照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二)參保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繳納的保險費;
(三)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四)社會保險基金的銀行利息或者投資回報、社會捐贈等。
擴展信息:
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所謂統籌,就是在社會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和使用作出統壹規定、規劃和安排,以充分發揮社會保險的功能,促進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壹種基金管理制度或基金管理方法。
統籌表示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程度和保障水平,從四個角度衡量:
(1)企業或雇主。無論是全部企業還是部分企業納入統籌範圍,我國傳統的社會保險主要是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並逐步擴大到全部企業;
(2)勞動者的範圍。無論是全部勞動者還是部分勞動者納入統籌範圍,與參保企業相對應的是,我國納入社會統籌範圍的勞動者正在逐步擴大,從原來的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擴大到所有工薪階層;
(三)保險的種類和項目。壹般來說,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是社會保險的基本類型,也是現代企業員工的基本福利待遇。尤其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各國都有強制性的社會統籌。
保險項目因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繳費能力而異。在經濟實力較強的國家和企業,險種和保險項目都比較廣泛,保障水平也比較高。反之,只能保障員工的基本需求;
(4)地理範圍,即統籌的行政區域。比如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我國已經開始實行省級統籌。
根據統籌原則,社會保險費用由不同主體承擔。比如我們國家,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費用大部分由國家承擔,個人承擔壹小部分,工傷、生育保險由國家承擔。
企業非財政撥款,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同承擔,而壹般企業承擔大部分工傷、生育保險費用,具體比例由當地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