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企業的所有制性質,可將社會主義企業進行如下分類:
(1) 全民所有制(國有)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是指生產資料歸全體勞動人民***同占有的壹種公有制企業形式。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體現和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經濟中起重要作用。在我國現階段,全民所有制企業就是國有企業。
(2) 集體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是指由壹部分勞動群眾***同占有壹定範圍的生產資料和勞動產品的壹種公有制企業形式。它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城鄉由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以及部分個人通過集資形式設立並依法經工商行政菅理機關確認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3) 私營企業。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歸私人所有,存在雇傭勞動關系的壹種私有制經濟組織形式。具體包括所有按有關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作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等。
(4) 混合所有制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主要是指股份制企業。此類企業中既可能有國家參股、集體參股,也可能有個人參股、私營企業參股或外商投資企業參股。
(5) 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外國投資者根據我國有關涉外經濟法規和登記管理法規,以合資、合營、合作或獨資的形式在我國開辦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等。
(6) 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核準,從事工業、手工業或商業等生產經菅活動的個體勞動者。他們既是資金的所有者,又是全權的經營者和勞動者,並以其個人或家庭的財產對其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按企業的組織形式,可將企業進行如下分類:
(1) 公司制企業。按《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制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采取國有獨資公司形式的壹般是經國務院確定的生產特妹產品的公司或者屬於特定行業的公司。
(2)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壹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3) 合夥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同出資、合夥經營、***享收益、***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4) 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核準,從事工業、手工業或商業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勞動者。他們既是資金的所有者,又是全權的經營者和勞動者,並以其個人或家庭的財產對其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另外,按企業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地位,可將企業劃分為生產企業、商品流通企業和服務性企業;按我國行業劃分標準,可將企業劃分為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服務業、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等行業的企業;按企業規模,企業又可依據壹定標準被劃分為大、中、小三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