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從中國境內機場乘機旅行的旅客,均需繳納機場建設費包括持免票、折扣票(如ID、AD票)和乘坐商業包機的旅客。但對下列人員除外:
1、乘坐國際及香港、澳門地區航班出境的持外交護照的旅客;
2、年齡在12周歲(不含)以下的兒童。
征收標準
1、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50元人民幣;
2、乘坐國際和香港、澳門地區航班的旅客每人90元人民幣(含旅遊發展基金);
3、乘坐下列機型的國內支線航班的旅客每人10元人民幣。
機建燃油費包括兩項費用,分別是是機場建設費與燃油附加費。1992年3月,收費標準,國內收取每人次15元的機場建設費;1995年10月,國內航班每人次50元;國際航班每人次90元;2000年10月1日起,國內支線航班降低到每人次10元;2004年9月,機場建設費並入機票,被認為是取消的先兆;2015年2月5日起,國內航班機票燃油附加費取消。
綜上所述,並不是所有的飛機都需要交納基建燃油費,在這個時候機建燃油費的全稱是機場建設費與燃油附加費,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交納50元人民幣。
法律依據:
《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機場建設費的使用範圍包括:機場飛行區、航站區、機場圍界、安全和消防設施及設備、空中交通管制系統、民航科教、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上述建設項目的前期費用;歸還外國政府貸款和空管基本建設貸款本息,以及民航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支出;對支線航空、特殊政策性航線、中小型民用運輸機場(包括軍民合用機場)進行補貼;代征基金手續費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