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是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過後的重新整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維修基金與物業費的區別,具體如下:
1、繳納費用的歸屬權不同;
2、費用使用流程不同;
3、費用使用範圍不同。
對於房屋維修基金很多購房者都已經理解了,而對於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時間來說,購房者都是比較關心的。壹般來說在房屋交付之前,業主就應該將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完畢。維修基金是業主為物業區域內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壹定標準的錢款。維修基金發票業主保留壹般三聯,個人壹份、房管部門壹份、銀行壹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壹)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範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七)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八)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