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統籌賬戶是指各社會保險項目的基金***濟;個人賬戶則記錄參保人員繳納的部分和從單位繳納部分中劃轉計入的費用,以及這兩部分利息;
2、用途不同:統籌賬戶裏的錢不歸個人所有,主要用於按月發放養老金或向其遺屬發放喪葬補助和撫恤金;個人賬戶則是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領取個人賬戶有關待遇的主要依據;
3、資金來源不同:統籌賬戶資金來自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企業繳費、國企劃轉和基金投資等多個方面;個人賬戶資金來源則是個人交費,如在職職工每個月交的8%進入個人賬戶。
社保的繳費比例:
1、個人繳費比例:個人繳費比例是指職工個人按照規定比例繳納的社保費用部分;
2、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是指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社保費用部分;
3、政府補貼比例:在某些情況下,政府會對特定群體或行業的社保費用給予補貼,形成政府補貼比例;
4、社保基金投資收益比例:社保基金通過投資運營所獲得的收益,也會成為社保基金收入的壹部分。
綜上所述,社保個人賬戶與統籌賬戶在概念、用途和資金來源上存在顯著差異:個人賬戶記錄個人及單位劃轉的費用及利息,用於退休待遇領取,而統籌賬戶則由多方資金構成,用於發放養老金和相關補助,體現了社會***濟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壹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