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賬戶:每月將職工繳納的部分醫療保險費轉入個人賬戶,用於支付門診和購藥費用。如果個人賬戶的資金用完了,余額為零。
2.社會統籌:醫保基金的另壹部分將進入社會統籌賬戶,用於支付住院費用和特殊疾病費用。這部分資金的使用需要按照壹定的規定和程序進行,員工不能隨意支配。
3.醫保支付範圍:醫保基金只能支付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超出醫保支付範圍的費用需要職工承擔。這也可能導致員工的實際可用醫療保險余額為零。
員工繳納醫療保險的福利:
1.保障員工健康:醫療保險為員工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員工生病或受傷時,可以通過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用,減輕經濟負擔。這有助於員工及時就醫,維護自身健康。
2.提高生活質量:醫療保險可以減輕員工因疾病帶來的經濟壓力,讓員工更從容地應對疾病,從而提高生活質量。同時,醫療保險也能為員工提供壹定的心理安慰,增強他們對未來的信心。
3.促進社會和諧: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將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減少因病致貧現象。通過醫保的普及和推廣,讓更多的人享受醫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富裕。
綜上所述,職工繳納醫保但余額為零的原因可能是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社會統籌基金未按規定和程序使用、醫保支付範圍限制等。職工要了解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和分配情況,合理規劃就醫和用藥,充分利用醫療保險資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社會保險基金根據國家規定的投資運營原則,實行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這意味著醫保基金需要在保證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實現略有結余。因此,職工個人賬戶資金和社會統籌基金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使用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