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通過銀行代扣代繳社保費用的個人參保人員,每月扣款10月為21-11,2月為15。為保證代扣成功,請在65438+2月15前存入全額資金。
尚未辦理銀行代扣繳費的個人參保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基層網點或自助壹體機辦理委托銀行代扣社保費;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成都五險壹金繳費基數
(1)公積金繳存基數
根據現行規定,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計算得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根據成都市國有企業職工月平均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計算確定。隨著職工收入的不斷提高,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額度也相應提高。
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18242元,在去年基礎上增加2491元,增幅為15。81%。下限在不同地區會執行兩種不同的標準。其中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下限為1.25元;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新津縣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為1.400元。
(2)社保繳費基數
成都社保基數是指壹個社保年度內職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照四川省和成都市上年度平均工資1至12確定。成都社保基數有上下限,最低不能低於上壹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和非本地城鎮戶口的從業人員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業主、股東、個體工商戶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