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有工作的,必須按月繳納養老保險。如果他不能按時繳納養老保險,他就不能領取養老金。當然,妳還了之後就可以拿到了。
壹、補充養老保險怎麽算?
繳費金額=繳費時上壹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待繳費年度未繳費指數×繳費比例×繳費系數。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參保人員按照不同的繳費比例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繳納65438+總繳費基數的06%,職工繳納工資的8%。
二、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
中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壹級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級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級是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第四級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堪稱第壹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又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壹定的法律法規,為解決勞動者達到國家勞動年齡界限後解除勞動義務或因年老退出工作崗位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利性和社會性。其強制性體現在國家的立法和執法中,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與,不得違反;互助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上,壹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統壹使用和繳納,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實現廣泛的社會互助;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大,長期享受人數多,費用巨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在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提高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自願建立的壹種輔助性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壹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虧損的企業可以不投保。企業年金的實施可以使辭職的老員工獲得更高水平的基本養老金,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組成部分,是職工自願參加、自主選擇經辦機構的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目的是擴大養老保險基金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以來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負擔的觀念,增強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和參加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可以促進社會保險工作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取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保險。它是年金保險的壹種特殊形式,又稱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繳納壹定的保費後,從壹定年齡開始就可以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雖然被保險人退休後收入減少,但他仍然可以在養老金的幫助下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規定,被保險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利率不變,計息次數等於繳費次數。
第三,養老保險的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基礎,通過再分配或儲蓄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的生活費用。其實現具有以下功能:
1,有利於保證勞動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的退休、新成長勞動力的順利就業、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讓老年人有安全感。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數量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職工的基本生活,相當於保障了社會相當壹部分人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職工來說,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未來老年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多了穩重,少了浮躁,有利於社會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
許多國家設計的養老保險制度將公平與效率掛鉤,特別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基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多少,直接關系到其在職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和支付情況,這無疑可以刺激勞動者在職期間積極工作,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多,在運營中可以籌集大量的養老保險金,可以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特別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的資金積累以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了更多的資金。通過大規模資金的運作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知道,養老保險的補充額等於上壹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補充年度未繳費指數×繳費比例×補充系數。
法律客觀性:
《社會保險法》第16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