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寧陵縣建立土地協管員制度的調查報告
2007年以來,河南寧陵縣的耕地保護工作出現了喜人的變化。1~10月,全縣土地信訪量由上年的97件降為58件,土地違法案件由上年的596件降為298件,分別減少了4成和5成,並杜絕了赴省進京越級上訪。全縣80萬畝耕地得到有效保護。
日前,記者壹行走進這片充滿活力的土地,探究取得這壹成績的原因時,縣委書記賈宏宇充滿感情地說:“土地協管員功不可沒。”
協助國土所管好用好土地
2005年年底,寧陵縣14個鄉鎮國土資源所體制改革全部到位,國土資源局和各基層所都是新班子、新人員、新任務,大家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空前高漲。但是,在工作中卻遇到壹個問題,就是土地違法案件頻發,土地信訪量居高不下,國土資源管理人員防不勝防,總是處於被動局面。正如同誌們描述的那樣:壹會兒這個村毀田賣土,壹會兒那個村在可耕地上建房;群眾在農田植樹還沒處理好,又有人越級上訪了……面對耕地保護的嚴峻形勢,局黨組不得不坐下來召開專題會議,集思廣益,***謀良策。股所長們抱怨“監管難”、“執法難”,工作不好做。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情況:壹是土地違法點多面廣,國土資源管理人員顧此失彼,等到發現已經形成事實,造成損失。有位國土資源所所長說:“俺沒有千裏眼、順風耳,壹個所總***四五個人,管幾十個行政村,百把個自然村,好幾萬人,每天不停地跑還是招呼不過來。”二是基層幹部配合不積極,有的認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想躲就躲,能推就推,個別人甚至站在壹旁“看熱鬧”。三是國土資源管理人員不能天天住在農村,時時守著耕地,這就給違法人員提供了鉆空子的時間和地點。他們跟國土資源管理人員玩貓膩、打遊擊,妳白天巡查,他就在夜間違法,妳在村東搞宣傳,他到村西去起土。為了改變這種局面,同誌們也動了腦筋,有的提出找當地幹部作“內線”,為耕地當“保鏢”,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還有人認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能孤軍作戰,保護耕地為民生之本,是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應當放手發動群眾,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使廣大農民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與會人員越討論思路越清晰,意見越統壹。最後***同認識到,要制止土地違法,切實保護耕地安全,單憑國土管理部門還遠遠不夠,必須在每個行政村物色壹名得力幹部,協助國土所管好用好土地,此人最好由農村黨支部書記兼任,因為他們在廣大群眾中威信最高,說話有人聽,做事有人幫,具有影響力、號召力和凝聚力,能擔當起保護耕地紅線的重任。
達成***識以後,寧陵縣國土資源局當做壹件大事,專門向商丘市國土資源局和縣委縣政府作了詳細匯報,得到他們的重視和支持。縣政府專門以寧政辦〔2006〕2號文件發文,要求各鄉鎮從現任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中,采取群眾推薦、領導把關、國土資源局審核批準並頒發聘任證書的方式,為每個行政村選配1~2名土地協管員,負責宣傳土地法規政策,協助國土資源所做好耕地保護和土地糾紛調解等項工作。2006年2月,他們正式聘任的498名土地協管員便在全縣366個行政村走馬上任了。後來,外單位紛紛前來學習取經,當時有人提出:“妳們是怎樣想出要配土地協管員的?”“土地協管員不是憑空想出來的,是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發展到壹定歷史階段的時代產物,有其客觀的必然性,我們不過順應了形勢發展的要求。因為他們的職責設定是協助國土資源所管理土地,所以叫土地協管員,簡稱‘協管員’。”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馮業茂的回答,使在場的參觀者頻頻點頭,並報以熱烈的掌聲。
管理制度日臻完善
土地協管員在寧陵縣798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像壹株剛出土的幼苗,雖然茁壯,發育勢頭良好,但還需要陽光、水分、肥料等生長要素,必須精心呵護與管理。縣領導壹再叮囑國土部門:“土地協管員是新生事物,壹定要加倍愛護,註重培養,規範管理,大膽試驗,只準成功,不能失敗,把國土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土地協管員上任後,確實熱情高、幹勁大,成了國土人員的得力助手,但不久便暴露出三個明顯問題。壹是個別人責任心不強,怕得罪人,遇事不開口,繞著矛盾走,多種花,少栽刺,想當“老好人”。二是國土資源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說不到理上,講不到法上,甚至違反法律規定。他們看見農民在可耕地裏栽樹就趕快去制止,人家說現在糧食吃不完,種樹又賺錢,為啥不能種樹?結果被問得張口結舌。還有的處理宅基地糾紛時,只讓雙方息訟止爭,究竟怎樣解決卻拿不出道道。三是程序意識不強。有的只知道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並因此產生了“想咋著就咋著”的錯誤認識,不經過層層報批,也不履行手續,隨意安排宅基地,甚至把可耕地租賃給機關單位或企業使用,改變農地用途管制。為了使這支隊伍盡快融入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去,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該縣根據目前的形勢和任務,結合“協管員”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土地協管員管理的實施方案》,建立“教育培訓工程”,堅持“三項制度”,實施“約束激勵機制”,使土地協管員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規範化的正確軌道。
“教育培訓工程”就是組建縣、局、所三級學習網絡,全面提高“協管員”的政治業務素質,著力增強他們的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程序意識。縣委把國土資源知識培訓納入基層幹部教育培訓整體規劃,作為各級黨校重點教育內容,廣播電視臺長年開辟專題欄目,做到“報紙有文章、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使土地法規宣傳進社區、進車間、進課堂,並定期舉辦培訓班。國土資源局為每個“協管員”訂壹份《資源導刊》雜誌,發送《寧陵縣土地協管員工作手冊》和《鄉鎮村幹部國土資源知識讀本》各壹冊,堅持每月集中學習壹次。鄉鎮國土資源所每兩周組織“協管員”開展壹次業務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該縣堅持把《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宅基地管理使用辦法》作為必修課程,通過專家講座、業務輔導、案例分析、實地參觀等方式,使“協管員”入腦入心,不僅增強了責任感和依法管地的自覺性,還提高了實際工作能力。柳河鎮李樓行政村“協管員”曹思修深有體會地說:“想起來真慚愧,以前,自己雖然是支部書記,連處理土地糾紛有哪些責任和義務都不知道,更不懂得講程序,搞報批,碰到啥事也不想問,現在算清亮完了,來後,誰再違法用地,甭想過我這壹關!”
所謂“三項制度”:壹是對“協管員”實行聘任制,不搞終身制。聘期壹般為三年,稱職者可連續聘用,不稱職的隨時按程序予以解聘。二是例會制度。各鄉鎮國土所每月召開壹次會議,聽取“協管員”工作匯報,交流信息,傳達上級文件,以互相促進,並將“協管員”工作表現和思想動態及時上報國土資源局。三是領導督辦制度。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大班子每月召開壹次專題會議,認真研究解決土地協管員中出現的問題。國土資源局班子人員還明確分工,壹人分包兩個鄉鎮,深入村組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約束激勵機制”就是,首先明確“協管員”由局聘所管的領導體制,要求每個人寫出相應的責任承諾書,以便考核和監督執行。建立“協管員”工作臺賬和業績檔案,堅持半年初評,年終總評,每年組織壹次先進事跡報告會。縣委、縣政府撥出專款,對成績突出的予以重獎。2006年7月,經認真評選,對全縣30名優秀“協管員”通報表揚,每人頒發獎金500元。去年4月又在縣城隆重召開會議,讓80名先進工作者披紅戴花,手拿裝有400元獎金的紅包,在縣城大街上展示風采。今年4月中旬擬表彰100名優秀土地協管員。
“協管員”融入沃土之中
寧陵縣366個行政村,村村都有大喇叭,那是“協管員”宣傳國土資源國情國策國法的最好工具,他們的聲音天天不斷;寧陵縣***有80萬畝耕地,每塊沃土上都有“協管員”的足跡,他們是耕地的保護者;寧陵縣總人口68萬,人人都是“協管員”的服務對象,凡是與土地有關的問題都少不了“協管員”的份,他們跟土地同呼吸、***命運。按照群眾的話說:“他們融入沃土裏面去了,跟土地密不可分。”
———農村基層幹部依法管地意識明顯增強。由於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都是土地協管員,無形中就把耕地保護變成了農村基層幹部的壹項長期重要工作,使國土資源管理有堅實的群眾基礎,出現了根基牢固、活力大增的喜人局面。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了千裏眼和順風耳。土地協管員都是當地幹部,天天跟土地打交道,與群眾朝夕相處,實施零距離監管,壹有風吹草動馬上就知道,問題發現快,信息傳遞及時,使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由被動變主動,事半功倍。局領導高興地說:“過去是閉目塞聽,常常打被動仗;現在,不僅‘協管員’及時反映情況,群眾還積極舉報,工作可順勁了!”
———許多問題和矛盾化解在基層。調查統計數字顯示,過去土地糾紛和土地違法案件,分別占寧陵縣信訪和各種案件總數的80%和45%,嚴重影響著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實行土地協管員制度後,由於這些人在村中德高望重,說話靈,辦事得力,通過調解先後就地解決土地糾紛358件,制止土地違法案件273起,避免了上訪或越級上訪,減少了經濟損失和不安定因素。邏崗鎮和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土地協管員李秀旺,不但成功化解許多轄區內土地糾紛,還到鄰縣調處相關問題。該村王永憲、翟紅業與睢縣許莊孫萬東地挨地,因計算方式有誤差半畝,爭執五六年,械鬥兩次。他帶著土地法規政策只身前往,跟對方村領導密切配合,通過查閱土地承包合同,丈量耕地面積,反復做思想疏導工作,用真情打動雙方人員,最後化幹戈為玉帛,達到了和睦相處。石橋鄉國土資源所所長張林說:“前年我剛壹上任,辦公室門口蹲著幾個上訪人員,該鄉全年***發生土地糾紛65起,位居全縣各鄉鎮之首。實行土地協管員工作機制後,由於工作重心前移,2006年成功化解包括10起積案在內的全部信訪案件26起,受到縣委、縣政府的表揚。”
———耕地安全得到有效保護。在寧陵縣798平方千米土地上和1052個自然村的各個角落,“協管員”像守衛邊防的戰士那樣辛勤地工作著,默默地奉獻著,發現土地糾紛就調解,遇到土地違法案件就制止,不僅使基本農田長期保持穩定,還努力做好土地復耕工作。程樓鄉溝廂西村北地原有30畝良田,是有名的“金不換”好地。從2003年開始,就有人不斷在承包地裏栽樹,引發許多矛盾,結果16戶承包者都在那裏種上了樹,改變了農地用途。該村黨支部書記、土地協管員陳玉欽看在眼裏、疼在心上。他就召開專門會議,針對不同情況,逐人逐戶做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過長達8個月的艱苦努力,硬是將2000多棵楊樹全部清除,使這些耕地恢復了原貌,煥發了生機。
———“協管員”成為新農村建設的帶頭人。由於“協管員”都是由農村主要幹部兼任,建設新農村是黨的壹項中心任務,“空心村”治理和土地整理又是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內容,所以,土地協管員很自然地就成了新農村建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特別是那些“空心村”整理的先進典型,如胡舉、李七莊、孫遷、袁莊等,村支部書記兼任土地協管員後工作更加主動,業務更加嫻熟。劉樓鄉胡舉行政村“協管員”金永良,壹直致力於新農村建設,他帶領群眾將三個自然村合並成壹個村,節省土地400畝。他們開街道、蓋排房、建學校、發展農村經濟,成為商丘市新農村建設的樣板。柳河鎮袁莊行政村“協管員”楊振學,在寧陵縣國土資源局支持幫助下,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與“空心村”治理密切結合,鋪設了四縱三橫的柏油道路,整理空閑地310畝,填坑造地120畝,發展無公害蔬菜大棚百余座,不久前商丘市政府在那裏召開大型現場會議,大力推廣他們的經驗。
———促使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邁入先進行列。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兼任土地協管員,實質上是基層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與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有機結合,發揮著聚集效應。同時,這個縣還從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四大班子退居二線的處級幹部中,聘請壹批土地執法監督員,形成了“縣、鄉、村和縣土地執法監督員”四位壹體的“3+1”執法模式,保證土地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並建立耕地保護體系,設立耕地保護專用基金,制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計分辦法,促進整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出現了欣欣向榮的新景象。地籍、信訪、土地利用、磚瓦窯場治理等在商丘市名列前茅;國土資源所規範化建設遙遙領先,在該市第壹批達標;耕保工作做到了“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範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新聞宣傳報道去年在河南省國土資源系統名列前茅。
(原載2007年11月21日《中國國土資源報》,與袁可林合作,本人為第二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