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生育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針對您關於深圳市生育保險報銷比例的問題,以下是2016深圳市職工生育津貼最新規定,供您參考。第壹,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什麽標準繳納生育保險費。第四條用人單位按照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繳納生育保險費。註:此處生育保險費按照我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繳納,現已修改為:1 2015年6月生效的(2015)25號通知,按照我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繳納二。領取生育保險和生育津貼的條件。生育保險領取條件: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采用刷卡方式收取,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本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直接結算。職工刷卡收費時,應向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提供以下材料: (壹)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2)社會保障卡;(三)醫院診斷妊娠證明(產前檢查或分娩證明);(四)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產前檢查或分娩)。第七條除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外,職工及其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由職工本人支付,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壹次性定額報銷: (壹)參加生育保險1年的職工,在其生育、終止妊娠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申請報銷;(2)參加生育保險不滿1年的職工生育、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在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後,在1年內申請報銷;(3)失業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生育、終止妊娠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申請報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四)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生育、終止妊娠或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報銷;(五)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失業配偶生育、終止妊娠或計劃生育手術後0年內發生的醫療費用,應在1年內報銷。壹次性定額報銷標準(附件2)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超出壹次性定額報銷標準的部分,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職工已參加生育保險1年,且用人單位已按規定提前發放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可在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次月起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發放生育津貼。參加生育保險不滿1年的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用人單位可以在職工繳納生育保險滿1個月並提前發放生育津貼後,在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發放生育津貼。發放生育津貼的標準是什麽?如果工資和津貼不壹致,怎麽處理?依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按月發放,然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直接向職工發放生育津貼。已享受生育津貼的勞動者,視為用人單位支付了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的差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前的月平均工資12。職工在節假日前依法參加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