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城鎮衛生院;
3.薛埠中心衛生院;
4.直溪鎮建昌衛生院;
5.直溪中心衛生院;
6.水北中心衛生院;
7.指前鎮衛生院。
擴展資料:
門診起付標準:
壹個醫保結算年度內(上年8月1日至下年7月31日),職工參保人員患有符合門診特殊18個病種之壹需門(急)診治療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如果同時患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病種,起付標準也為1000元。(註:“起付標準”即“起付線”,即該標準內發生的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需要參保人自己承擔。)
門診特殊18個病種: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門診透析;冠心病;腦出血、腦梗塞恢復期;慢性病毒性肝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腎移植術後;慢性腎炎;I、II型糖尿病;肺源性心臟病;高血壓III期;風濕性心臟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帕金森綜合癥;肌萎縮側束硬化癥;肝移植術後。
門診報銷待遇:
壹個醫保結算年度內(上年8月1日至下年7月31日),特殊病種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目錄範圍內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統籌基金按下列比例報銷:無論是在職職工還是退休人員,符合規定的門診可報費用,5000元以上報銷比例80%,5000元以內報銷比例70%。
住院報銷待遇:
在壹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在15萬元以內的,由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分擔。
起付段標準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
統籌基金對在職人員報銷比例90%
退休(職)人員報銷比例95%
建國前老工人報銷比例96%
轉區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報銷比例是:
在職人員報銷比例80%
退休(職)人員報銷比例88%
建國前老工人報銷比例90%
在區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報銷比例是:
在職人員報銷比例75%
退休(職)人員報銷比例85%
建國前老工人報銷比例88%
醫療救助基金
在壹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超出15萬元以後的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90%,醫療救助基金不設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