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許多方面名列世界前茅,比如食品造假案的數量、被雙規的貪官數量、偷稅漏稅者的數量、電信詐騙數量等等。還有壹個世界之最,那就是學術造假的數量了。許多報道顯示,中國已經成為全球學術造假的重災區。這方面的驚人大案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
國內對學術造假的處罰
2014-04-17《中國青年報》消息: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紀檢監察審計監督局副局長陳越披露,從1999年到2010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立案調查學術不端案件204件,即每年20件。當然,肯定還有更多的造假事件沒有被發現。而近年來,光網上曝光的學術造假案例每年就有數百起。
那麽,針對這些假造者,有什麽處罰?
在204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立案調查學術不端案件中,受處罰的***有318人次,其中終止撤銷項目的有100人次,69人次受到書面批評,58人次受到內部通報批評,19人次受到國家自然基金委“最嚴重的處罰”——通報批評,也就是網上公布。鮮有被紀律處分,更不用說到法制層面。即使處分,往往也是只打小蒼蠅不打老虎。
例如:2003年2月上海交通大學微電子學院院長陳進教授首先號稱發明了“漢芯壹號”(後來證實是造假),並借助“漢芯壹號”取得的名譽,陳進又申請了數十個科研項目,騙取了高達上億元的科研基金。陳進利用中國亟待研發高性能芯片的期盼,騙取了巨額資金和榮譽,使原本該給國人帶來自豪感的“漢芯壹號”,變成了壹起讓人瞠目結舌的重大科研造假事件。
國家發改委決定終止陳進負責的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的執行,追繳相關經費。上海交大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和程序,經研究決定:撤銷陳進上海交大微電子學院院長職務;撤銷陳進的教授職務任職資格,解除其教授聘用合同。
外國如何處理學術造假案例
案例壹: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前助理生物醫學教授韓東杓(Dong-Pyou Han)在2008年的科研成果“發現兔子體內產生艾滋病病毒抗體”被學術界認為是重大成果,也因此獲得美國衛生研究院1000萬美元研究經費。後來人被揭發,確認韓東杓將人體免疫球蛋白G註入兔子血清偽造實驗數據。韓東杓被校方辭退。美國負責調查NIH基金學術不端的科研誠信辦公室,更禁止他在未來三年接收聯邦基金資助。
對於學術不端行為,美國《聯邦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規定了三種行政處罰方式,其中最重的是終止資助、禁止申請國家課題項目。換言之,韓東杓所受懲處是研究誠信辦公室對普通造假騙資金行為所給予的最重處理。然而,事情還未結束。
2014年6月,韓東杓因偽造研究數據、提交不實報告以獲得政府資助等聯邦項重罪被起訴,最終獲刑57月,罰款720萬美元,出獄後還要接受3年的管制。
案例二:2006年,美國伯靈頓市佛蒙特大學醫學院的副教授艾裏克·波赫爾曼,因申請NIH基金使用了虛假數據,被伯靈頓地方法庭判刑1年零1天。
案例三:2009年,科隆檢察機關公布了德國近100名涉嫌學術造假的教授名單,指控他們為不合格學生獲得博士學位提供方便,最後,眾多教授被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
案例四:被大家熟知的則是韓國黃禹錫幹細胞造假事件。“韓國克隆之父”黃禹錫不但被解除了教授職務,還因欺詐、挪用公款罪以及違反《生命倫理法》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緩期兩年執行。
我國對學術造假處罰的兩種觀點
如何處罰學術造假者?中國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
嚴懲派:這壹派認為,花費國家的稅收進行學術造假,除了道德敗壞外,它已經是對公***財產的侵犯,其性質與小偷、貪汙相同。除此之外,學術造假還有對人類的長期危害,因為假論文被他人引用後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比如,壹種假的治療方案可能會危及病人的生命。所以,中國應該像西方國家壹樣,嚴懲學術造假者。不但要追回他們浪費的國家經費,還要加倍罰款,情節嚴重的要動用刑法。
寬容派:這壹派人認為,學術造假純粹是道德問題,應以教育為主,重壹點可以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十分嚴重的可以降職或者撤職。
有專家認為,司法對學術的幹預要非常慎重。對學術上的是非曲直,不宜也不應由法官作出評判,而應由被賦予懲處權的學術***同體或學術委員會處理。
還有人提出,國家培養壹個學術人才不容易,我們不能因為對方有學術造假就壹棍子將其打死,而應該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小結
中國雖然已經成為經濟總量的世界第二強國,但中國的科研還相當落後,這需要我們國家投入更多的人力與財力進行科技攻關。而學術造假的出現讓我們的科研經費浪費了不少。另外,它還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即造假者比誠實者更容易得到升職、加薪、出名。所以,扼制學術造假的勢頭無疑將有利於中國科技的發展。但這個勢頭好像有加重的趨勢。怎麽辦?希望大家在下面的留言中建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