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申請。醫療救助對象因患大病的醫療救助,由申請人(戶主)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如實提供醫療診斷書、醫療已報銷費用憑證、實施救助憑證、病史材料、五保證、(低保證、優撫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經村(居)民代表會議評議同意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的五保戶,由所在地的行政村或敬老院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救助對象壹般在合作醫療應報銷費用後的1個月內提出申請。
第二步、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村(居)委會上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進行逐項審核,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醫療支出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材料進行核實,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上報市民政局審批。
第三步、審批。市民政局對鄉鎮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審核實,並及時簽署審批意見。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批準其享受醫療救助;對不符合享受醫療救助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辦理大病救助所需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醫院出具的診斷書和病歷檔案;
3、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開具的常住人口的證明;
4、向所在街道和鄉鎮人民政府申請。
5、申請通過後已開通直報的可以直接在就醫時就享受相應的大病救助,如未開通需準備好相應的資料向當地的醫療保障局申請報銷。
綜上所述,如果我們想要申請城鄉醫療救助的話,必須要符合壹定的條件,我們需要進行申請,壹般情況下可以在醫療機構服務窗口進行救助,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我們的身份證,戶口本,低保證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