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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募“搶跑”創新指數債基失足:溝通準備不充分或為主因

 債券指數基金的跨市場創新開閘不到兩周,壹些公募機構已經圍繞這壹業務空間“折騰了壹番”。

 據證監會披露,截至5月28日***有大成、招商、嘉實、博時、華夏五家公募機構***提交了7只定位為“銀行間可轉讓”或“銀行間可交易”的開放式指數基金,除大成基金旗下壹只產品包含國債外,幾乎6只產品全部為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基金。

 截至5月30日,上述7只產品仍體現在證監會官網上,但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上述多家公募有關此類創新指數債基的產品申報已被監管層通知要求撤回。

 壹位接近監管層的國有大行人士透露,債券指數基金的創新試點雖然已經開啟,但該類產品涉及央行、證監會、外匯交易中心等多個部門,產品設計與發行需要經過反復溝通論證與確認,同時需要對口部門出臺相應的業務細則和指引。

 在該人士看來,上述公募機構缺少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準備就草草上報材料,是監管層通知要求其撤回申報材料的主因;不過有分析人士指出,伴隨著銀行間、交易所債市的進壹步互通,該類產品仍然具有十分廣闊的市場空間。

  公募的“搶跑”

 事實上,前述7只創新債券指數基金的申報,均與監管層啟動債券指數基金創新工作試點有關。

 5月20日,證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關於做好開放式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擬推出以跨市場債券品種為投資標的,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銀行間市場協議轉讓的債券指數公募基金。

 而從5月22日到5月28日的僅僅6天內,多達7只銀行間可轉讓債券指數基金的申報信息紛紛出現在證監會網站上。

 但好景不長,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上述多家公募機構有關此類產品的申報近日被監管層通知要求撤回。

 證監會網站顯示,上述7只公募產品中有6只為銀行間市場可轉讓開放式指數基金,分別為大成中債1-3年國開行、大成彭博巴克萊中國國債+政策性銀行、招商中債3-5年國開行債券、招商彭博巴克萊中國政策性銀行債券、嘉實中債1-3年國開行、博時中債1-3年國開行債券。

 與上述6只產品不同,華夏基金申報的“華夏匯實中債1-3年政策性金融債”則標註為“銀行間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更是引起業內關註。

 光大證券金工團隊在壹篇題為《跨市場債券指數基金將試點,債券指數產品工具化價值或凸顯》研報中,將華夏申報的這只產品直呼為“ETF”。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監管層下發通知所推出的創新型指數債基主要體現為兩種形式,壹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交易型指數基金,屬於狹義上的債券ETF,二是通過銀行間市場協議轉讓的債券指數基金,兩類債券指數基金的特征之壹體現為份額可進行轉讓交易,該類創新產品需要在上述兩種交易、轉讓場所進行“二選壹”。

 “銀行間用ETF來稱呼確實挺奇怪的。”北京壹家公募機構產品人士表示,“不同名稱對應的產品形態、申購贖回等不同,對於這類產品怎麽命名還沒有統壹的標準,也都是靠公募自己探索。”

  對藍海的覬覦

 多家公募針對此類創新產品申報的“馬失前蹄”,或與與自身準備不足下的“急於搶跑”有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壹位接近監管層的券商人士處了解到,上述多家公募機構在申報此類產品前,有關該類創新型債券指數產品的設立細則與指引尚未落地,而相關公募機構也並未就產品事項與有關部門進行充分的溝通和準備。

 “公募屬於證監會負責監管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而銀行間市場則由央行負責統籌管理,同時指數產品和底層資產的托管、清算、系統數據也存在必要的對接需求,這些都需要較長時間的溝通與準備。”上述券商人士坦言,“有的公募機構甚至都沒有和外匯交易中心進行充分報備,就擅自報送產品材料。”

 在業內人士看來,公募機構“搶跑”此類產品的原因,與部分公募機構的創新壓力不無關聯。

 “市場中公募產品的種類越來越豐富,這個時候很多公募機構都希望能夠成為首家或首批,因此也倒逼壹些公募機構在業務試點開閘就搶跑的情況。”北京壹家公募機構運營人士表示。

 “債券ETF作為壹個藍海市場,伴隨著銀行間、交易所市場的打通具有十分廣闊的市場前景,但由於之前的割裂,導致國內ETF發展並不充分,不少缺乏債券ETF管理經驗的公募機構也對這壹業務存在認識、準備不足的問題。”上述運營人士指出。

 事實上,受制於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市的長年割裂,國內的債券指數化工具長期發展緩慢,截至今年壹季度末,交易所市場僅有7家公募機構發行的10只債券ETF,其中平安、海富通、國泰排名前三位,合計規模分別為63.09億元、40.71億元和10.77億元,其余4家公募機構的規模均未過億。

 “銀行本身就是債券市場的大買方,具有天然的市場優勢,這個時候可能也有壹些基金公司想先發制人。”上海壹位公募人士指出。

 另據記者獲悉,而在搶跑銀行間可轉讓債券指數基金的同時,部分公募機構針對交易所上市債券ETF產品的溝通、測試和準備也已在悄然進行,不過壹位接近交易所人士透露,考慮到系統互通的復雜性和穩健需要,距離該類產品申報、獲批再到問世也需壹定時日。

 “雖然監管層表明了做好創新試點工作的態度,但是實際操作中會不僅涉及公募機構、證監會和央行,還有交易所、中債登、上清所、中證登等多個市場支持機構的信息互通,還有不同市場間的實物申購等問題,都是需要穩步推進的,所以距離跨市場ETF產品的真正落地還需要壹段時間。”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