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的指導意見
央企:
根據“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總體思路,為進壹步加強企業管理,夯實發展基礎,國資委決定從2012年3月起,用兩年時間在中央企業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現就活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壹、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的意義
國資委(SASAC)成立以來,中央企業通過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創新發展,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有力促進了企業經濟效益和競爭力的提高,為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社會的普遍期待相比,與應對復雜市場和外部環境變化的要求相比,與參與國際競爭和增強國家綜合實力的要求相比,中央企業的管理水平還有很大差距。特別是壹些企業管理基礎薄弱,管理中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成為嚴重制約企業做強做優、科學健康發展的瓶頸。
開展管理提升活動,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是中央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完成黨和國家賦予的歷史使命的必然選擇;是中央企業應對內外部復雜環境變化、保增長保穩定、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重要抓手;是推動中央企業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入開展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的重要舉措;是中央企業加快實現“做強做優,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壹流企業”核心目標的重要壹步。
二。指導思想、活動主題和工作原則
(1)指導思想。
開展管理提升活動,中央企業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緊緊圍繞“十二五”改革發展總體思路,堅持科學發展主題,著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解決企業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通過自主優化、引進吸收、創新發展,不斷強化企業管理,積極推進管理創新,促進中央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2)活動主題。
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的主題是:強基礎、控風險、轉型升級、保值增值、做強做優、科學發展。
(3)工作原理。
中央企業開展管理提升活動,必須把握以下原則:
壹種是自力更生和學習相結合。堅持以自我為中心,博采眾長,廣泛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整合提煉,形成適合企業自身特點的管理改進方法。
二是重點突破和全面提升相結合。在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的同時,開展短板消除和瓶頸突破,同時以管理提升活動覆蓋企業管理的各個領域,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
三是嚴管企業與管理創新相結合。繼承和發揚“三老四嚴”的優良作風,嚴格管理,嚴格執行,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工作秩序和氛圍,積極開展管理創新,不斷擴大管理提升活動的成效。
第四,加強管理,深化改革。通過深化改革、創新機制,為進壹步加強和改善管理提供動力保障和制度基礎,推動企業不斷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深入開展管理提升活動。
三。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階段安排
(1)主要目標。
力爭用兩年時間,通過綜合管理提升活動,加快中央企業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精細化轉變,全面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做強做優,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壹流企業”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基礎管理明顯加強。解決長期制約中央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取得突破。企業管控機制進壹步完善,管理制度進壹步健全,流程進壹步優化,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水平顯著提高。
——管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公司治理進壹步科學化,管理體系進壹步系統化、高效化,精益思想與管理活動廣泛結合,先進的管理理念、技術和方法得到有效應用,信息技術對管理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
——管理創新機制顯著完善。管理創新工作體系進壹步完善,形成了鼓勵全員參與管理創新的文化和氛圍。管理創新成果得到有效轉化,內部資源配置能力進壹步提高,管理創新促進企業管理水平持續提升的長效機制進壹步完善。
——綜合性能顯著提升。企業成本、管理漏洞和重大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財務績效指標不斷提升,管理人才隊伍國際化、市場化水平和素質進壹步提高,價值創造能力和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管理水平提升顯著增強了科學發展、轉型升級、轉變發展方式、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和實現“十二五”改革發展核心目標的能力。
(二)重點任務。
為全面落實管理提升活動的工作目標,中央企業要重點做好以下四項工作:
1.識別管理短板和瓶頸,實現關鍵突破。按照工作目標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在企業各管理領域廣泛開展自查自糾和管理診斷,查找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找準管理短板和瓶頸,在深入調研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優化改進措施,制定重點整改工作方案,狠抓落實,確保消除短板和瓶頸。
2.強化向管理要效益的觀念,切實加強基礎管理。牢固樹立“基礎不牢,地動山搖”的理念,培養“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在全面自查診斷的基礎上,進壹步加強基層建設、基礎工作和基本功訓練,在全員消除浪費、創造價值、持續改進的指導下,全面梳理和優化工作流程,有效運用精細化管理方法,建立系統、科學、實用的標準和制度,嚴格執行,夯實管理基礎。
3.統籌推進專項提升,全面落實整改措施。管理提升活動的範圍涵蓋了企業管理的所有領域。企業應重點關註投資決策管理、全面預算管理、全面風險管理、科技創新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產管理、法律管理、采購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管理信息化、社會責任管理、黨建管理、反腐倡廉管理以及企業認為需要加強和改進的其他管理工作。通過與國內外先進企業的廣泛對標,SASAC分批推出的先進指標和典型管理模式,明確差距和提升方向,細化專項提升措施,認真整改,推動管理提升活動深入開展。
4.總結固化成果,構建長效機制。科學評估管理提升活動的效果,及時總結提煉管理提升的經驗,用標準和制度體系固化,轉化為全體員工的自覺行動。根據條件的變化和發展的需要,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管理提升機制,不斷觸發和推動新的管理提升。
(3)舞臺布置。
為實現管理提升活動的預期目標,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原則上分為三個階段、六個環節。
第壹階段是全面啟動和自診斷,從2012年3月到2012年8月。這個階段分為兩個環節,即動員與啟動、學習與提高、自我診斷與問題識別。
第二階段為專項推廣和協同推廣階段,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這壹階段分為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和專項推進、綜合整治兩個環節。
第三階段是持續改進總結評估階段,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這壹階段分為兩個環節,即檢查評估、持續改進和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環節。
企業應根據自身發展階段的具體情況,對自身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認真診斷和分析,突出重點,細化分解,合理確定企業各階段、各環節管理改進的時間、內容、重點和相關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管理提升活動,充分調動所屬各級企業和員工積極參與,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務求實效。
(1)加強組織領導。
要進壹步提高對開展管理提升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將其納入企業總體戰略,統籌規劃,周密安排,積極穩妥推進。各級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成立領導小組,組建精幹高效的工作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形成領導有力、層次分明、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做好整體設計。
要進壹步結合自身實際,統籌規劃,做好本企業管理推廣活動的整體設計。在全面診斷和系統標定的基礎上,找準問題,確定重點,制定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的工作計劃、階段任務和專項提升工作方案。要深入調查,廣泛征求意見,充分發揮內外資源作用,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分步實施,協調推進。各企業應及時將自身管理提升活動的相關工作計劃報SASAC備案。
(三)完善工作機制。
要進壹步豐富管理提升活動載體,不斷創新方式方法;要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及時總結經驗、發現不足;要加強資源整合配置,提高解決問題的時效性;要明確考核標準,完善評價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鼓勵先進,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活動不斷深化。各企業要及時向SASAC報告企業管理改進工作各環節的進展情況和階段性工作總結。
(4)確保有效結果。
要進壹步細化落實責任,嚴格考核,狠抓落實。對於診斷中發現的不足和瓶頸,要集中資源全面整改;要加強經驗總結,挖掘典型,樹立標桿,搞好表彰,通過廣泛宣傳推廣,不斷擴大經驗應用的成效;要抓好管理改進措施的落實,嚴格管理,不走過場,務求實效。
動詞 (verb的縮寫)保護
SASAC成立了中央企業開展管理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中央企業和SASAC機關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由王勇同誌任組長,邵寧同誌、蔣誌剛同誌任副組長,相關廳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企改局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SASAC將主要通過以下主要措施,為中央企業開展管理提升活動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務。
(1)宣傳動員。
SASAC將召開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動員會,進行全面部署。在活動過程中,我們將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強對此次活動和企業管理提升的好經驗、好做法的宣傳報道,努力營造活動的良好氛圍。
(2)工作指導。
SASAC將在總結央企以往管理創新成果和優秀實踐案例的基礎上,編寫央企管理提升系列輔導材料,指導企業進行各階段管理提升;及時了解企業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的進展情況,建立報告制度,編制下發工作簡報,做好跟蹤分析,每年兩次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通報情況、總結部署工作;按照職責分工,中央各司局將協調配合,加強對企業開展管理提升工作的分類指導。
(3)協調服務。
SASAC將及時研究解決企業活動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和突出問題,幫助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結合國資監管相關要求,圍繞活動重點領域適時召開現場會和專題經驗交流會,分批介紹企業管理典型經驗,供企業學習借鑒;組建主要由央企長期從事經營管理的骨幹和行業專家組成的管理診斷團隊,選擇部分具備條件的央企開展管理診斷,幫助企業發現問題、優化方案,並在企業實施過程中提供咨詢支持。
(4)評比表彰。
活動期間,SASAC將對各企業的管理改進情況進行評價,並納入企業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活動結束時,召開總結表彰會,認真總結中央企業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的成效,表彰先進企業和個人,交流本次活動典型經驗,推動中央企業持續管理提升工作。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SASAC)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