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是壹種投資受益憑證。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
的股份憑證。兩者有本質區別的。
1、反映的關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而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是信托關系。
2、在操作上投向不同。股票是融資工具,其集資主要投向實業,是壹種直接投資方式
。而證券投資基金是信托工具,其集資主要投向有價證券,是壹種間接投資方式。
3、風險與收益狀況不同。股票的收益是不確定的,其收益取決於發行公司的經營效益
,投資股票有較大風險。證券投資基金采取組合投資,能夠在壹定程度上分散風險,風險
小於股票,收益也較股票穩定。
4、投資回收方式不同。股票沒有到期日,股票投資者不能要求退股,投資者如果想變
現的話,只能在二級市場出售。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可以按資產凈值贖回基金單位,封閉
式基金的投資者在基金存續期內不得贖回基金單位,如果想變現,只能在交易所或者櫃臺
市場上出售,但存續期滿投資者可以得到投資本金的退讓。
二、證券投資基金與債券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壹定利率支
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證券投資基金與債券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
個方面:
1、反映的關系不同。債券反映的是債權債務關系,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是信托關系。
2、資金運用投向不同。債券是融資工具,其集資主要投向實業,是壹種直接投資方式
。而證券投資基金是信托工具,其集資主要投向有價證券,是壹種間接投資方式。
3、風險、收益不同。債券的收益壹般是事先確定的,其投資風險較小。證券投資基金
的投資風險高於債券,收益也高於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狀況比債券高,比股
票小。
三、證券投資基金與風險投資基金
風險投資基金,又稱風險資本(Venture Capital),是為支持那些有發展前途的新興
產業而融通資金的機構,其經營方針是在高風險中追求高收益。它的投資對象主要是那些
不具備上市資格的小企業和新興企業,甚至是那些還處於構思之中的企業。
證券投資基金與風險投資基金的區別主要有:
1、投資對象不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已上市流通的股票和債券,而風險
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是處於創業期的未上市的新興中小型企業,尤其是新興高科技企業。
在美國,風險投資基金約80%的資金投資於創業期的高科技企業。
2、風險、收益不同。證券投資基金采取組合投資於可流通證券,風險較小,收益較穩
定。風險投資基金以高風險高回報著稱,其投資壹般需要4-6年才可能收回,期間通常沒有
收益,壹旦失敗則血本無歸,而如果成功,則可獲得豐厚的回報。
3、募集方式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壹般公開募集並上市交易,流動性好;風險投資基金
壹般以私募方式籌資,也就是向特定的投資群體募集資金。
四、證券投資基金與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的英文名稱為Hedge Fund,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原意是利用期貨、
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空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在壹定程度上可
規避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成為壹種新的投資模式的代名詞,也就是以最新的投
資理論為基礎,利用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並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
效應,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證券投資基金與對沖基金的區別如下:
1、籌資方式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壹般公開募集,中小投資者居多。由於其高風險和復
雜的投資機理,對沖基金大多進行私募,許多國家都禁止其向公眾公開招募資金,壹般采
取合夥人制,合夥人提供大部分資金但不參與投資活動;合夥人壹般控制在100人以下,以
保證其操作上的高度隱蔽性和靈活性。基金管理者以資金和投資技巧入夥,負責基金的投
資決策。
2、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都有嚴格要求,以保護中小
投資者的利益。由於對沖基金多為私募性質,從而規避了法律對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嚴格
要求。
3、管理運作方式不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運作上相對透明、穩定,壹般都有較明確的
資產組合界定,即在投資工具的選擇和比例上有確定的方案,同時也不得利用信貸資金進
行投資。對沖基金完全沒有這些方面的限制,可利用壹切可操作的金融工具和組合,最大
限度地使用信貸基金,牟取超額回報。對沖基金的管理運作方式具有高度隱蔽性、靈活性
、杠桿性。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更具投資性,而對沖基金則更具投機性。